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东旭蓝天(000040)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18 6439.77 113.38 56.46 143.41 0
2024-04-17 6747.83 419.21 56.46 147.93 0
2024-04-16 6614.79 418.70 63.05 155.10 4.51
2024-04-15 6347.05 301.94 66.80 182.36 43.53
2024-04-12 6332.93 115.28 23.45 71.05 0
2024-04-11 6448.58 49.09 23.52 73.85 0
2024-04-10 6458.96 86.03 23.68 74.36 0.06
2024-04-09 6414.91 37.98 23.78 75.86 0.26
2024-04-08 6416.04 175.32 23.67 75.03 0.13
2024-04-03 6358.01 38.95 23.59 75.25 0.1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3-12-31 1 基金 16 411.82 0.388
2023-09-30 1 其他 3 16859.92 15.900
2 信托 1 4297.16 4.053
3 上市公司 1 347.57 0.328
2023-06-30 1 其他 3 16377.62 15.446
2 信托 1 4297.16 4.053
3 上市公司 1 309.96 0.292
4 基金 7 117.26 0.111
2023-03-31 1 其他 1 15674.67 14.783
2 信托 1 4297.16 4.053
2022-12-31 1 其他 2 15683.92 14.791
2 信托 1 4297.16 4.053
3 QFII 1 299.53 0.282
4 基金 2 1.84 0.002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05-11 4.22 4.22 0 100.00 422.0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中核大厦证券营业部

2023-05-09 4.11 4.11 0 78.50 322.64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科技生态园证券营业部

2019-08-13 5.09 4.94 3.04 2160.00 10994.40

买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9-06-28 6.64 6.64 0 149.70 994.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9-06-19 5.85 6.60 -11.36 1696.00 9921.63

买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第三分公司

卖方:机构专用

2019-06-14 6.02 6.51 -7.53 200.00 1204.00

买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0-11-19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何为,侯继伟,夏志勇,李明,李泉年,王甫民,王立勇,许健,陈巍,陈爱珍,黄志良,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11-19

处罚对象:

何为,侯继伟,夏志勇,李明,李泉年,王甫民,王立勇,许健,陈巍,陈爱珍,黄志良,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东门中路 1101 号鸿基大厦;
侯继伟,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夏志勇,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财务总
监;
李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李泉年,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甫民,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志良,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2 —
陈爱珍,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立勇,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许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经查明,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旭蓝
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 年 5 月 30 日, 东旭蓝天披露《关于为上海昱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与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质押的补
充公告》称, 2018 年 8 月 25 日,经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东旭
蓝天同意为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向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10 亿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
为东旭蓝天全资子公司海南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尚义县旭
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 5 亿元定期存单,担保金额合
计 10 亿元,占东旭蓝天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8.71%。 东旭
蓝天未及时披露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东旭蓝天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4 月
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9.11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9.11 条的规定。
东旭蓝天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侯继伟未能恪尽
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 3 —
4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和《股票上市
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的规定,对东旭蓝天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东旭蓝天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夏志勇,时任董事李明,董事
李泉年、王甫民、黄志良、陈巍,独立董事陈爱珍、王立勇,时
任独立董事何为、许健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
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4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东旭蓝天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第 17.4 条的规定, 经
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侯继伟,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夏志勇,时任董事李明,
董事李泉年、王甫民、黄志良、陈巍,独立董事陈爱珍、 王立勇,
时任独立董事何为、许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
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
会公开。
— 4 —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1 月 19 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3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