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原料药(碘海醇、碘克沙醇、碘帕醇、碘佛醇、盐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甲磺酸帕珠沙星)制造(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按行业分
按产品分
按地区分
暂无数据
销售了34913.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5.90%
采购了0.0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
销售了6456.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03%
销售了16737.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37%
采购了22161.0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1.43%
销售了36301.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5.13%
采购了17596.8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