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咨询;从事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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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了107371.5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0.48%
采购了92986.2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8.28%
销售了114471.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02%
采购了121382.5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5.49%
销售了107430.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6.03%
采购了143043.7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1.80%
销售了77806.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9.60%
采购了60685.7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