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25.8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值为:-8066.06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43.92万元,同比增长8.27%,营业利润-10,941.75万元,比2022年追溯调整后营业利润减少了124.25万元,利润总额-19,187.53万元,比2022年追溯调整后利润总额减少了8,625.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25.83万元,比2022年追溯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了8,06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95.29万元,比2022年追溯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了4,733.03万元。(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2023年,公司经营稳定,公司管理层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带来的冲击,一直致力于业务开拓、产品研发和高质量完成客户的交付,按照既定的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深耕主营业务,聚焦核心业务方向,依托在数据要素领域的优势,服务各行业客户需求,包括通信、ICT、快消品、汽车、金融、烟草、旅游等领域的头部客户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专业客户,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因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对于未来可能涉及的中小股东维权诉讼事项,对诉讼赔偿金额作出了估计,本期计提了大额预计负债,最终计提金额将待年审机构审计工作完成后确定。因子公司北京信唐普华科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华”)未实现业绩承诺,其业绩承诺方在公司参股及控股期间,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公司将应获取的补偿/赔偿金额转为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因业绩承诺方目前信用风险较高,公司按照相关会计政策本期对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最终计提金额将待年审机构审计工作完成后确定。(三)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1、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对未来可能涉及的中小股东诉讼赔偿计提预计负债及信唐普华未实现业绩承诺导致的应收业绩补偿/赔偿款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导致。2、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