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0万元至6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值为:-81806.4万元至-61806.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64.51%至-48.74%。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近年来,随着碳酸锂市场的价格波动,以及公司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碳酸锂产能的释放,蓝科锂业的经营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2023年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以上。报告期内,蓝科锂业实现碳酸锂产量约1.89万吨,销量约2万吨,产销量同比均实现超过30%的增长,但碳酸锂市场终端价格从2023年上半年超过20万元/吨的均价,至本报告期内市场价格在10万元/吨左右波动,同比存在较大下滑。此外,根据蓝科锂业控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下发的通知,因盐湖股份自身需针对开发天然卤水资源进行资源税补缴,其需蓝科锂业将2021年至2023年向其支付的盐田及采卤系统维护费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为13%;同时,其以2023年成锂卤水定价方式,回溯调整对蓝科锂业2021年至2022年的成锂卤水销售价格,并将调整后的5.81亿元(含税)采购卤水的费用差额入账至2024年上半年。综合考虑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卤水费用增加等共同影响,将导致蓝科锂业于报告期内减少利润总额4.01亿元。目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经蓝科锂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排除盐湖股份对蓝科锂业相关费用进行强制确认并进行款项划转。公司高度关注上述事宜,已协同律师第一时间对实施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进行梳理,公司认为蓝科锂业并非资源税纳税主体,且前期合同已履行完毕,回溯补缴2021至2022年卤水费用缺乏法律基础。此外,在蓝科锂业就上述调整未正常完成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盐湖股份即对蓝科锂业开具补缴采购卤水费用的发票,且蓝科锂业就此进行账务确认,明显不符合《公司法》及蓝科锂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仍在积极联系盐湖股份就此事宜进行磋商,寻求合法合规的处理方式,但各方尚未达成一致。若上述费用最终予以确认,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及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情况,预计参股公司蓝科锂业实现的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超80%,导致其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影响与上年同比减少超7亿元。除此之外,公司陶瓷机械业务受海外订单拉动,业绩同比有所提升;海外建材业务因非洲地区部分国家汇率波动及市场竞争等影响,业绩有所波动。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公司自2023年起便持续加大陶瓷机械海外及配件耗材市场布局、陶瓷机械通用化领域的开拓,并推进海外建材业务的项目建设及市场运营工作,助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