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0万元至-1740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发现公司特定项目未来现金流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特定项目暂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故调减了2023年度该项目已经确认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同时对特定项目涉及的相关往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事项调整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9万元,导致公司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出现需要修正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4月,公司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科技”)签订两份《物资采购及集成服务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115.78万元,根据大有科技提供的其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签订的合同,该项目的业主方为川综能。根据合同约定,大有科技于2023年5月16日向公司支付合同首期款共计人民币890万元,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向大有科技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该项目剩余款项的付款期限为2024年5月16日之前,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剩余款项。由于该项目涉及交易金额重大且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年审会计师要求对该项目补充客户访谈、项目现场实地查看等审计程序,但都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公司通过与川综能沟通核实,发现大有科技提供的其与川综能签订的合同资料与公司在川综能了解到的项目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为保障公司权益,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向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鉴于该项目临近付款截止期限,公司经多次与大有科技沟通,大有科技一直未提供书面付款时间安排。公司根据与大有科技的沟通情况判断,该项目未来现金流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与大有科技之间的项目暂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故调减该项目已经确认的销售收入,同时该项目将来预计产生的应收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中已确认的销售收入将在年度审计完成时予以更正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