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0万元至-4500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特定项目之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减少利润约32,490.25万元。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签订七份《物资采购合同》,合计金额363,890,800元;川综能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支付货款人民币19,988,300元及人民币19,000,000元,后续未支付款项。为保障公司及时收回剩余款项,公司与川综能的货物购买业主方国宁睿能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宁睿能”)就《物资采购合同》的回款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国宁睿能同意直接向公司支付川综能未支付的剩余款项。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川综能和国宁睿能支付的剩余款项。2023年12月,公司就前述项目纠纷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和财产保全,诉讼对象为国宁睿能及其控股股东天津国宁睿能有限公司,公司已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和《民事裁定书》,同意受理该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告知书》,同意对国宁睿能五个银行账户进行冻结,限额为325,702,500元,但实际冻结的资金总额仅为19,879.89元。结合国宁睿能财产保全情况,在征求律师团队专业意见后,为保障公司权益,2024年1月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于2024年1月29日收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送达的《受案回执》(受案登记表文号为成青公(经)受案字﹝2024﹞1268号),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和《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公司根据与川综能、国宁睿能的沟通情况及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判断,该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显着增加,结合公司对预期可能收到金额和按照合同应收取金额的差额之判断,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2023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数据库和卫星互联网等核心业务的战略性亏损有所增加。3、2023年度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费用摊销约为2,502万元。4、2023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760.40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为4,10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