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问询监管关注公告日:2023-06-06,原因:根据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23年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527,110股恒华科技股份,你和一致行动人江春华、罗新伟及陈显龙合计持有的恒华科技股份由42.03%降至36.55%,权益变动比例为5.48%。你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恒华科技股份的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