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万元至350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原业绩预告披露后,公司所涉诉讼案件[(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出具一审判决,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中已充分提示原业绩预告并未包含相关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报告期业绩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进展可能导致公司2023年度业绩发生较大变化,存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风险。鉴于上述诉讼进展属于公司2023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民事判决书》全额计提预计负债,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为-5,882.33万元。经与律师沟通,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认定对销售合同收入确认条件以及资产减值迹象等事项进行再次分析并适当调整,调整后预计影响公司损益金额约为4,000-5,200万元。3.公司根据参股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未审财务报表数及其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等相关数据,对所持海保人寿6.5%股权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价值进行预估。因海保人寿2023年度审计报告、第三方评估报告等尚未正式出具,该预估值与最终第三方出具报告的评估值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对公司报告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