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70万元至343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24年1月24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时,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展开,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深入,对公司重整收益的确认时点与前次预告存在差异,经与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沟通和确认后,修正后确认的重整收益约58,460.07万元,修正后非经常性损益预计约47,782.85万元。因此,公司对之前预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进行修正。修正后的重整收益58,460.07万元,与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中的重整收益70,999.74万元,差异-12,539.6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中计算重整收益确认在2024年度,使用的股价为1.99元/股,经与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沟通确认后,将重整收益确认在2023年度,使用2023年12月28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当天的股票收盘价,股票价格为2.64元/股。其中股价变动差异金额(-11,926.26万元)=[普通债权折股总数(26,083.44万股)-子公司普通债权折股数(7,735.35万股)]*股价变动((1.99-2.64)元/股),剩余差异金额(-613.41万元)主要为修正前后重整相关费用的变动。本次业绩修正,主要是因为公司对于破产重整中涉及的法律流程、会计准则对于重整债务清偿、计算破产重整收益以及确认重整收益的要求和条件,在解读上存在差异。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已要求财务部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按时按要求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根据规章制度拟对相关责任人财务总监张瑛等给予相应处理。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今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