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4年10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招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3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2024年10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冯波鸣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4,3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