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4年报披露,公司紧跟市场潮流,积极开拓新兴海洋工程领域,依托自主创新,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2号《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及2006年1月16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2006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2.4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合计3,041.28万股。执行对价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分别为20,339.96万股、141.48万股和3,405.28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36%、0.36%和8.60%。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