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4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先生、赵志浩先生与杭州赢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赢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总计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6%。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4.94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共计人民币266,814,000元。杭州赢信将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6.76%,成为持有双杰电气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偿还股东股票质押融资贷款,以减少债务、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同时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的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杭州赢信受让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双杰电气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