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4年5月,公司拟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参股企业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天之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之孚”)45%股权,拟挂牌价格为人民币4,506.30万元。2021年,公司基于战略调整,从自身经营发展考虑,需要将深汕合作区威视数据中心项目转为自行建设和运营。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经与上海有孚经友好协商,双方在原协议基础上签订《<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解除天之孚做为运营深圳及华南地区IDC(即互联网数据中心)市场的唯一主体和业务平台的约定。上海有孚同意公司今后可在深圳及华南地区运营IDC,公司同意自获得相关项目的能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深汕合作区威视数据中心或深圳市辖区内不少于2,000个机柜的能耗指标给天之孚公司,天之孚公司获取指标后自行负责后续的机柜投资建设、运营及销售。目前公司的深汕威视数据中心一期项目(1984个8KW机柜,可扩展支持11KW)已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国标A级机房标准,并已于2024年4月正式面向社会投产销售。此外,公司投资建设的深广电清湖机房升级改造项目(清湖云中心205个5KW机柜)和深广电南山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南山云中心208个5KW机柜),也已同步建设完成并面向社会销售,公司已经可以独立运营数据中心,因此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天之孚4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