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0.3亿股,占总股本5.27%,受让方: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0.26亿股,占总股本4.62%,受让方: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2.88亿股,占总股本50.85%,受让方: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0.27亿股,占总股本6.77%,受让方:广东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