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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矿务局转让0.7亿股,占总股本26.15%,受让方: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0.65亿股,占总股本24.02%,受让方: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煤矿机械厂转让35.31万股,占总股本0.13%,分宜特种电机厂转让35.31万股,占总股本0.13%,受让方: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0.7亿股,占总股本26.15%,受让方:丰城矿务局; 中国工商银行萍乡市分行转让35.31万股,占总股本0.13%,受让方:萍乡市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萍乡裕华大企业总公司转让35.31万股,占总股本0.13%,受让方:中国工商银行萍乡市分行
除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转让0.85亿股,占总股本38.77%,受让方: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