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023-08-27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
名 称 | 黄洪岳 |
说 明 | 黄洪岳--->66.82%上海坚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8%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黄洪岳--->10.3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名 称 | 卓达 |
说 明 | 卓达--->25.3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