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1日,临邑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临国土监字(2018)0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洛杰斯特未经批准,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于2012年4月擅自占用邢侗街道办事处路庙村集体土地11,787.62平方米,其中耕地676.06平方米,农用地11,111.56平方米搞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44条规定。责令:1、洛杰斯特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洛杰斯特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非法占用耕地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农用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239,1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