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茅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巾山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分公司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嘴证券营业部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5-06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6日,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江区大队向发行人下发了滨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2016年12月竣工的室内装修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发行人3,500元的罚款。上述罚款已于2017年3月24日缴清,经核查,该案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019年3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向杭州分公司下发滨税简罚【2019】244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杭州分公司未就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印花税(资金账簿)、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印花税(技术合同)、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对其处以600元罚款。杭州分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缴纳了上述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