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控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梅花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鳌峰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1-08-12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发行人因未及时办理第一季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被所属税管机构罚款50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任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