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西)城规罚[2018]43号行政处罚
根据揭西县城乡规划局(现更名为“揭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9月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西)城规罚[2018]43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揭西分公司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揭西县城乡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自由裁量权》等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1,009,853.40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揭西分公司已根据要求完成相应整改并已于2018年9月5日全额缴纳上述罚款。揭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出具《证明》,确认上述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构成产生严重不利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不属于对本次发行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