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方:机构专用
买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宾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体育馆证券营业部
卖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巨鹿路营业部
买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南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2-12-15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12日,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因水口山有限余热发电项目是八厂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节能减排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的范围,但水口山有限以直接委托的方式于2014年1月16日与安徽节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水口山有限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作出常发改罚决字[202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水口山有限罚款9.275万元罚款。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冶炼厂
2020年7月24日,常宁市应急管理局因水口山有限第八冶炼厂调度员在巡检维修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作出(湘衡常宁)安监执法队罚告[2020]cnsym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对水口山有限第八冶炼厂罚款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