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迎水道证券营业部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定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林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买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药行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1-03-18
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寿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寿自然资罚字(202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处罚人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松塔镇里思村集体土地修建升压站,同时认定该项目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其处以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68,333元。
2020年6月18日,寿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寿自然资罚字(202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处罚人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西洛镇段廷村集体土地修建升压站,同时认定该项目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其处以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41,266元。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抚州市东乡区自然资源局出具“东自然处罚决定[202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处罚人因未经批准占用詹圩镇幕塘村集体土地建升压站及附属设施,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105,800元。
保能曲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曲政国土执罚[2020]第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处罚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郎家庄乡仁景树村土地建设变电站,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罚款86,526元。
海兴县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海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海自资规罚决字[2019]009”《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处罚人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占用小山乡后王文村集体土地建升压站,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罚款108,55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