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8年存在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余额485.75万元,主要来源于公司代垫控股股东承诺诉讼赔付义务;2018年4月3日,控股股东已将上述款项归还公司。期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余额78.43万元,包含公司代控股股东缴纳的涉诉房屋的水电费、土地使用费等费用;22019年3月19日,控股股东已将上述款项归还公司。鉴于资金占用金额较小,且控股股东及时归还资金,情节较为轻微。据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控股股东给予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