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髙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受到相关处罚的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源”〉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0年6月12日,天地源收到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西住建执违处字【2020】8号及西住建执违处字【2020】9号。
西住建执违处字【2020】8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开发的“天地源丹轩坊A地块”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商品房。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你公司停止销售活动,补办许可证,并罚款共558万元。
西住建执违处字【2020】9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开发的“天地源丹轩坊”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商品房。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公司停止销售活动,补办许可证,并罚款共904万元。
二、发行人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地源将按照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天地源丹轩坊A地块”、“天地源丹轩坊”项目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执行并积极整改,天地源现己缴纳全部行政罚款,该项目预售许可证正在补办中。公司将引以为戒,杜绝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天地源丹轩坊4地块”和“天地源丹轩坊”项目属西安高新区优质项目资源,市场认可度高,天地源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将积极合规开展销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