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东湖高新(600133)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24 100360.19 2867.36 24.24 261.79 0.19
2024-04-23 100744.82 4816.74 24.05 256.13 0.28
2024-04-22 99771.66 2655.40 24.90 261.95 0.69
2024-04-19 99172.11 3725.78 24.21 254.69 1.40
2024-04-18 98419.29 4782.33 22.81 237.91 3.47
2024-04-17 97576.47 5519.89 20.78 220.68 1.82
2024-04-16 97619.55 5620.27 19.90 196.61 0.04
2024-04-15 99875.37 4128.46 21.72 230.45 1.41
2024-04-12 99666.07 2892.23 24.82 269.55 4.84
2024-04-11 100117.60 4987.56 20.90 223.16 0.71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基金 11 2665.82 2.500
2 其他 1 1.00 0.001
2023-12-31 1 基金 16 3940.30 3.696
2 其他 2 2.50 0.002
2023-09-30 1 其他 2 18417.63 20.238
2 基金 5 5130.77 5.638
3 上市公司 1 3364.07 3.697
2023-06-30 1 其他 4 19498.79 24.508
2 上市公司 2 3699.98 4.650
3 基金 23 1735.44 2.181
2023-03-31 1 其他 7 19497.56 24.506
2 上市公司 3 3797.74 4.773
3 基金 1 1347.32 1.693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2-09-05 5.74 5.80 -1.03 60.00 344.40

买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新昌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08-30 5.74 5.72 0.35 90.00 516.60

买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新昌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08-25 5.74 5.62 2.14 100.00 574.00

买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新昌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08-23 5.74 5.69 0.88 100.00 574.00

买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新昌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01-25 5.60 5.12 9.38 180.00 1008.00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新昌路证券营业部

2022-01-21 5.88 5.35 9.91 170.00 999.60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新昌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0-08-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泰欣环境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8-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行政处罚(夏环罚[2019]10号)
发文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8-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州生态环境执法罚[2019]16号)
发文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8-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武汉桥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被武汉市硚口区水务局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武汉市硚口区水务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武汉桥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8-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被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泰欣环境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8-13

处罚对象: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八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479号),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发行
人”、“公司”或“申请人”)与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保荐机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对反
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逐一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1
                                                                    目录
目录 ........................................................................................................................................... 2
一、重点问题 ........................................................................................................................... 3
问题1 ......................................................................................................................................... 3
问题2 ....................................................................................................................................... 10
问题3 ....................................................................................................................................... 16
问题4 ....................................................................................................................................... 24
问题5 ....................................................................................................................................... 29
问题6 ....................................................................................................................................... 40
问题7 ....................................................................................................................................... 49
问题8 ....................................................................................................................................... 57
问题9 ....................................................................................................................................... 78
问题10 ..................................................................................................................................... 93
问题11 ................................................................................................................................... 101
二、一般问题 ....................................................................................................................... 115
问题1 ..................................................................................................................................... 115
                                                                        2
        一、重点问题
       问题1
       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请申请人补充说
明并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
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业务开展情
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中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公
司实际开展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主要从事的业务板块包括工程建设、环保科技及科技产业园
                         区建设开发运营三大业务板块,分别由公司子公司湖北路
 1      东湖高新                                                                    否
                         桥、光谷环保、泰欣环境及各科技园公司和运营公司实际经
                         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2      长沙东湖高新                                                                否
                         国际企业中心研创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已完工。
        襄 阳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在开
 3                                                                                  否
        投资有限公司     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4      合肥东湖高新     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项目三期       否
                         正在施工。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
 5      文 创产业投 资                                                              否
                         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重
        重 庆东湖高 新
 6                       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中。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7      杭州东湖高新     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除1.3期      否
                         项目正在施工中,其余均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8      光谷加速器       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该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       否
                         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凤
 9      联投佩尔         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       否
                         目,目前除A地块尚未施工外,均已完工。
                                              3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0     健 康产业发 展                                                             否
                         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各种复杂结构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11     湖北路桥         市政工程、轨道工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以      否
                         及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合 肥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2     科 技园发展 有   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限公司           施工。
        湖 北高新长 江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开发的
 13     云 科技发展 有                                                             否
                         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14     长沙和庭         东湖和庭创新城,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一期、二期已完        否
                         工,三期正在施工中,四期尚未施工。
        湖 南金霞东 湖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5     高 新科技发 展                                                             否
                         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武 汉东湖高 新
 16                      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        否
        光电有限公司
                         工。
        武 汉光谷东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17     精 准医疗产 业   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
        湖 北省路桥 集
 18     团 天夏建设 有   主要从事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综合业务。        否
        限公司
        武 汉东新智 汇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蔡
 19     产 业发展有 限                                                             否
                         甸新材料创新基地,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公司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
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住宅地产开发业务。
       二、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
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
       (一)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共有拟建、在建和建成的房地产项目
28个,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4个。具体情况
如下:
                                              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开发主体        建设情况   项目类别
 1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    重庆市        重庆东湖高新           在建       工业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                  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
 2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项目                                      发展有限公司
 3     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长沙市        湖南金霞               拟建       工业
 4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二期      长沙市                               完工       工业
 5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三期      长沙市        长沙和庭               在建       工业
 6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四期      长沙市                               拟建       工业
 7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研创二期    长沙市        长沙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8     软件新城1.2期               武汉市        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9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2.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0                                 武汉市        光谷加速器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1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2期
12     武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    武汉市        武汉新精准医疗         在建       工业
13     东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        武汉市        武汉光电               在建       工业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4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A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5                                 武汉市        联投佩尔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E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6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B地块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7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1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8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2期
                                                 杭州东湖高新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9                                 杭州市                               在建       工业
       园1.3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20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二期
21     东湖高新智慧城启动区        鄂州市                               完工       工业
22     东湖高新智慧城二期          鄂州市        东湖高新葛店           完工       工业
23     东湖高新智慧城东地块        鄂州市                               在建       工业
24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一期    合肥市                               完工       科研
25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二期    合肥市        合肥东湖高新           完工       科研
26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三期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27     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      武汉市        武汉健康产业           在建       工业
                                                 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
28     蔡甸新材料创新基地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展有限公司
                                             5
    如上所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拟建、在建及建成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均为工业、科研项目,不存在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项目。
    (二)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
管要求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以下简称
“监管政策”)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
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是否存在土
地闲置等问题认定,以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对于是否存在正在被
(立案)调查的事项,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披露。”
    1、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
六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四条、《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
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第二条、《监管政策》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而受到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正在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2、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炒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炒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11]1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炒地行为,亦不存在因炒地行为被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3、对报告期内商品住房项目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文)第一
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文)
                                     6
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
第五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在建、完工及有销售
行为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被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处以
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三、补充披露情况
    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
情况”之“(四)科技园区板块”中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查验发行人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文件;
    3、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通知、成交确认书、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7
    4、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立项批文/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及证照;
    5、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抽查商品住房预售/销售合同、商
品住房价目表、房价备案表等,分析是否存在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的情
形;
    6、取得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房屋管
理部门出具的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房屋
管理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证明;
    7、查询相关国土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项
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厅/局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存在相
关行政处罚;
    8、查询相关房屋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站、项目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
存在商品住房违法销售相关行政处罚;
    9、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经核查,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8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9
       问题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
                    武汉市                         因建设武汉软件新城1.2期工程未    于 2017 年 9 月 5
                                                                                                        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
                    东湖新                         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日足额缴纳罚
                                                                                                        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
                    技术开   东湖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款,并及时补
 1      2017.7.05                        是                                                             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根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发区建     新                  第七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办了《建筑工
                                                                                                        该工程合同价格为19,499.8565万元,处罚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
                    设管理                         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人民   程 施 工 许 可
                                                                                                        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最低档金额,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
                      局                           币195.00万元。                   证》
                                                                                                        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葛店镇武
                                                   城村土地8亩,兴建制梁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
                                                   构成非法占地,违反了《中华人民                       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
                                                                                    于2017.10.13足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该笔罚款的
                                                                                    额缴纳罚款,
                    鄂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金额为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算,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中等
                             湖北路                                                 并退还非法占
 2      2017.9.15   国土资               是        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                       档,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鄂州市
                               桥                                                   用的土地及地
                    源局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关于湖北省路桥集
                                                                                    上建筑物和其
                                                   条的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                       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说明》,说明如下:“该单位已履
                                                                                    它设施
                                                   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                       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州国土自执罚[2017]028号)的行政处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每平方米                       罚决定,其违法情节不属于严重”。
                                                   15元罚款合计8.00万元。
                                                                            10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因在销售现场未对可售房源进行明
                                                   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
                                                   价格法》第十三条和《商品房销售                    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                    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                    款。根据《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
                    武汉市   光谷加                                                 于2017.11.20足
 3     2017.11.14                        是        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                    的规定,能够及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第十二条
                    物价局     速器                                                 额缴纳罚款
                                                   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                    第(四)项规定,《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                    规定处最高数额以下罚款的,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数额的
                                                   七条第(二)项和第十二条第                        40%。光谷加速器处罚金额为最高数额的10%,属于从轻处罚幅度
                                                   (四)项规定,处以合计3.50万元                    内,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罚款。
                                                   在武汉市江汉四桥拓宽工程项目建
                                                   设中,未按与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                    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武汉桥                司签订的协议要求进行施工,造成                    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由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武汉市
                             衡建设                城市供水设施损坏,违反了《湖北   于2018.2.7足额   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
 4     2018.1.31    硚口区               是
                             管理有                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第     缴纳罚款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该笔处罚金额3万元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
                    水务局
                             限公司                (三)项,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                    的中等档,非顶格处罚,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处以3.00万                    为情节严重。
                                                   元罚款。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于
                                                   因未按规定保管2008年-2012年期                     2018年4月8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泰欣环境“在2015年由于未行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行政处罚(夏环罚[2019]10号)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8-13

处罚对象: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八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479号),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发行
人”、“公司”或“申请人”)与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保荐机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对反
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逐一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1
                                                                    目录
目录 ........................................................................................................................................... 2
一、重点问题 ........................................................................................................................... 3
问题1 ......................................................................................................................................... 3
问题2 ....................................................................................................................................... 10
问题3 ....................................................................................................................................... 16
问题4 ....................................................................................................................................... 24
问题5 ....................................................................................................................................... 29
问题6 ....................................................................................................................................... 40
问题7 ....................................................................................................................................... 49
问题8 ....................................................................................................................................... 57
问题9 ....................................................................................................................................... 78
问题10 ..................................................................................................................................... 93
问题11 ................................................................................................................................... 101
二、一般问题 ....................................................................................................................... 115
问题1 ..................................................................................................................................... 115
                                                                        2
        一、重点问题
       问题1
       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请申请人补充说
明并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
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业务开展情
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中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公
司实际开展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主要从事的业务板块包括工程建设、环保科技及科技产业园
                         区建设开发运营三大业务板块,分别由公司子公司湖北路
 1      东湖高新                                                                    否
                         桥、光谷环保、泰欣环境及各科技园公司和运营公司实际经
                         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2      长沙东湖高新                                                                否
                         国际企业中心研创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已完工。
        襄 阳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在开
 3                                                                                  否
        投资有限公司     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4      合肥东湖高新     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项目三期       否
                         正在施工。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
 5      文 创产业投 资                                                              否
                         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重
        重 庆东湖高 新
 6                       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中。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7      杭州东湖高新     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除1.3期      否
                         项目正在施工中,其余均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8      光谷加速器       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该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       否
                         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凤
 9      联投佩尔         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       否
                         目,目前除A地块尚未施工外,均已完工。
                                              3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0     健 康产业发 展                                                             否
                         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各种复杂结构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11     湖北路桥         市政工程、轨道工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以      否
                         及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合 肥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2     科 技园发展 有   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限公司           施工。
        湖 北高新长 江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开发的
 13     云 科技发展 有                                                             否
                         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14     长沙和庭         东湖和庭创新城,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一期、二期已完        否
                         工,三期正在施工中,四期尚未施工。
        湖 南金霞东 湖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5     高 新科技发 展                                                             否
                         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武 汉东湖高 新
 16                      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        否
        光电有限公司
                         工。
        武 汉光谷东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17     精 准医疗产 业   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
        湖 北省路桥 集
 18     团 天夏建设 有   主要从事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综合业务。        否
        限公司
        武 汉东新智 汇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蔡
 19     产 业发展有 限                                                             否
                         甸新材料创新基地,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公司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
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住宅地产开发业务。
       二、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
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
       (一)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共有拟建、在建和建成的房地产项目
28个,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4个。具体情况
如下:
                                              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开发主体        建设情况   项目类别
 1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    重庆市        重庆东湖高新           在建       工业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                  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
 2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项目                                      发展有限公司
 3     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长沙市        湖南金霞               拟建       工业
 4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二期      长沙市                               完工       工业
 5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三期      长沙市        长沙和庭               在建       工业
 6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四期      长沙市                               拟建       工业
 7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研创二期    长沙市        长沙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8     软件新城1.2期               武汉市        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9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2.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0                                 武汉市        光谷加速器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1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2期
12     武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    武汉市        武汉新精准医疗         在建       工业
13     东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        武汉市        武汉光电               在建       工业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4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A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5                                 武汉市        联投佩尔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E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6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B地块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7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1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8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2期
                                                 杭州东湖高新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9                                 杭州市                               在建       工业
       园1.3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20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二期
21     东湖高新智慧城启动区        鄂州市                               完工       工业
22     东湖高新智慧城二期          鄂州市        东湖高新葛店           完工       工业
23     东湖高新智慧城东地块        鄂州市                               在建       工业
24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一期    合肥市                               完工       科研
25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二期    合肥市        合肥东湖高新           完工       科研
26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三期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27     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      武汉市        武汉健康产业           在建       工业
                                                 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
28     蔡甸新材料创新基地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展有限公司
                                             5
    如上所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拟建、在建及建成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均为工业、科研项目,不存在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项目。
    (二)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
管要求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以下简称
“监管政策”)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
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是否存在土
地闲置等问题认定,以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对于是否存在正在被
(立案)调查的事项,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披露。”
    1、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
六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四条、《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
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第二条、《监管政策》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而受到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正在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2、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炒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炒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11]1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炒地行为,亦不存在因炒地行为被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3、对报告期内商品住房项目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文)第一
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文)
                                     6
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
第五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在建、完工及有销售
行为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被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处以
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三、补充披露情况
    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
情况”之“(四)科技园区板块”中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查验发行人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文件;
    3、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通知、成交确认书、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7
    4、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立项批文/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及证照;
    5、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抽查商品住房预售/销售合同、商
品住房价目表、房价备案表等,分析是否存在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的情
形;
    6、取得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房屋管
理部门出具的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房屋
管理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证明;
    7、查询相关国土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项
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厅/局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存在相
关行政处罚;
    8、查询相关房屋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站、项目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
存在商品住房违法销售相关行政处罚;
    9、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经核查,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8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9
       问题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
                    武汉市                         因建设武汉软件新城1.2期工程未    于 2017 年 9 月 5
                                                                                                        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
                    东湖新                         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日足额缴纳罚
                                                                                                        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
                    技术开   东湖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款,并及时补
 1      2017.7.05                        是                                                             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根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发区建     新                  第七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办了《建筑工
                                                                                                        该工程合同价格为19,499.8565万元,处罚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
                    设管理                         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人民   程 施 工 许 可
                                                                                                        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最低档金额,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
                      局                           币195.00万元。                   证》
                                                                                                        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葛店镇武
                                                   城村土地8亩,兴建制梁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
                                                   构成非法占地,违反了《中华人民                       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
                                                                                    于2017.10.13足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该笔罚款的
                                                                                    额缴纳罚款,
                    鄂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金额为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算,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中等
                             湖北路                                                 并退还非法占
 2      2017.9.15   国土资               是        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                       档,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鄂州市
                               桥                                                   用的土地及地
                    源局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关于湖北省路桥集
                                                                                    上建筑物和其
                                                   条的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                       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说明》,说明如下:“该单位已履
                                                                                    它设施
                                                   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                       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州国土自执罚[2017]028号)的行政处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每平方米                       罚决定,其违法情节不属于严重”。
                                                   15元罚款合计8.00万元。
                                                                            10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因在销售现场未对可售房源进行明
                                                   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
                                                   价格法》第十三条和《商品房销售                    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                    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                    款。根据《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
                    武汉市   光谷加                                                 于2017.11.20足
 3     2017.11.14                        是        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                    的规定,能够及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第十二条
                    物价局     速器                                                 额缴纳罚款
                                                   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                    第(四)项规定,《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                    规定处最高数额以下罚款的,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数额的
                                                   七条第(二)项和第十二条第                        40%。光谷加速器处罚金额为最高数额的10%,属于从轻处罚幅度
                                                   (四)项规定,处以合计3.50万元                    内,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罚款。
                                                   在武汉市江汉四桥拓宽工程项目建
                                                   设中,未按与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                    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武汉桥                司签订的协议要求进行施工,造成                    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由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武汉市
                             衡建设                城市供水设施损坏,违反了《湖北   于2018.2.7足额   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
 4     2018.1.31    硚口区               是
                             管理有                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第     缴纳罚款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该笔处罚金额3万元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
                    水务局
                             限公司                (三)项,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                    的中等档,非顶格处罚,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处以3.00万                    为情节严重。
                                                   元罚款。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于
                                                   因未按规定保管2008年-2012年期                     2018年4月8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泰欣环境“在2015年由于未行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州生态环境执法罚[2019]16号)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8-13

处罚对象: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八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479号),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发行
人”、“公司”或“申请人”)与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保荐机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对反
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逐一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1
                                                                    目录
目录 ........................................................................................................................................... 2
一、重点问题 ........................................................................................................................... 3
问题1 ......................................................................................................................................... 3
问题2 ....................................................................................................................................... 10
问题3 ....................................................................................................................................... 16
问题4 ....................................................................................................................................... 24
问题5 ....................................................................................................................................... 29
问题6 ....................................................................................................................................... 40
问题7 ....................................................................................................................................... 49
问题8 ....................................................................................................................................... 57
问题9 ....................................................................................................................................... 78
问题10 ..................................................................................................................................... 93
问题11 ................................................................................................................................... 101
二、一般问题 ....................................................................................................................... 115
问题1 ..................................................................................................................................... 115
                                                                        2
        一、重点问题
       问题1
       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请申请人补充说
明并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
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业务开展情
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中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公
司实际开展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主要从事的业务板块包括工程建设、环保科技及科技产业园
                         区建设开发运营三大业务板块,分别由公司子公司湖北路
 1      东湖高新                                                                    否
                         桥、光谷环保、泰欣环境及各科技园公司和运营公司实际经
                         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2      长沙东湖高新                                                                否
                         国际企业中心研创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已完工。
        襄 阳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在开
 3                                                                                  否
        投资有限公司     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4      合肥东湖高新     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项目三期       否
                         正在施工。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
 5      文 创产业投 资                                                              否
                         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重
        重 庆东湖高 新
 6                       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中。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7      杭州东湖高新     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除1.3期      否
                         项目正在施工中,其余均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8      光谷加速器       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该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       否
                         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凤
 9      联投佩尔         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       否
                         目,目前除A地块尚未施工外,均已完工。
                                              3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0     健 康产业发 展                                                             否
                         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各种复杂结构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11     湖北路桥         市政工程、轨道工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以      否
                         及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合 肥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2     科 技园发展 有   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限公司           施工。
        湖 北高新长 江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开发的
 13     云 科技发展 有                                                             否
                         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14     长沙和庭         东湖和庭创新城,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一期、二期已完        否
                         工,三期正在施工中,四期尚未施工。
        湖 南金霞东 湖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5     高 新科技发 展                                                             否
                         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武 汉东湖高 新
 16                      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        否
        光电有限公司
                         工。
        武 汉光谷东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17     精 准医疗产 业   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
        湖 北省路桥 集
 18     团 天夏建设 有   主要从事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综合业务。        否
        限公司
        武 汉东新智 汇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蔡
 19     产 业发展有 限                                                             否
                         甸新材料创新基地,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公司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
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住宅地产开发业务。
       二、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
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
       (一)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共有拟建、在建和建成的房地产项目
28个,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4个。具体情况
如下:
                                              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开发主体        建设情况   项目类别
 1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    重庆市        重庆东湖高新           在建       工业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                  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
 2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项目                                      发展有限公司
 3     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长沙市        湖南金霞               拟建       工业
 4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二期      长沙市                               完工       工业
 5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三期      长沙市        长沙和庭               在建       工业
 6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四期      长沙市                               拟建       工业
 7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研创二期    长沙市        长沙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8     软件新城1.2期               武汉市        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9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2.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0                                 武汉市        光谷加速器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1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2期
12     武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    武汉市        武汉新精准医疗         在建       工业
13     东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        武汉市        武汉光电               在建       工业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4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A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5                                 武汉市        联投佩尔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E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6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B地块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7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1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8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2期
                                                 杭州东湖高新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9                                 杭州市                               在建       工业
       园1.3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20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二期
21     东湖高新智慧城启动区        鄂州市                               完工       工业
22     东湖高新智慧城二期          鄂州市        东湖高新葛店           完工       工业
23     东湖高新智慧城东地块        鄂州市                               在建       工业
24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一期    合肥市                               完工       科研
25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二期    合肥市        合肥东湖高新           完工       科研
26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三期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27     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      武汉市        武汉健康产业           在建       工业
                                                 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
28     蔡甸新材料创新基地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展有限公司
                                             5
    如上所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拟建、在建及建成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均为工业、科研项目,不存在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项目。
    (二)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
管要求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以下简称
“监管政策”)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
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是否存在土
地闲置等问题认定,以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对于是否存在正在被
(立案)调查的事项,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披露。”
    1、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
六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四条、《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
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第二条、《监管政策》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而受到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正在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2、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炒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炒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11]1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炒地行为,亦不存在因炒地行为被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3、对报告期内商品住房项目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文)第一
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文)
                                     6
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
第五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在建、完工及有销售
行为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被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处以
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三、补充披露情况
    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
情况”之“(四)科技园区板块”中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查验发行人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文件;
    3、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通知、成交确认书、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7
    4、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立项批文/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及证照;
    5、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抽查商品住房预售/销售合同、商
品住房价目表、房价备案表等,分析是否存在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的情
形;
    6、取得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房屋管
理部门出具的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房屋
管理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证明;
    7、查询相关国土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项
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厅/局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存在相
关行政处罚;
    8、查询相关房屋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站、项目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
存在商品住房违法销售相关行政处罚;
    9、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经核查,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8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9
       问题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
                    武汉市                         因建设武汉软件新城1.2期工程未    于 2017 年 9 月 5
                                                                                                        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
                    东湖新                         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日足额缴纳罚
                                                                                                        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
                    技术开   东湖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款,并及时补
 1      2017.7.05                        是                                                             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根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发区建     新                  第七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办了《建筑工
                                                                                                        该工程合同价格为19,499.8565万元,处罚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
                    设管理                         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人民   程 施 工 许 可
                                                                                                        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最低档金额,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
                      局                           币195.00万元。                   证》
                                                                                                        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葛店镇武
                                                   城村土地8亩,兴建制梁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
                                                   构成非法占地,违反了《中华人民                       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
                                                                                    于2017.10.13足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该笔罚款的
                                                                                    额缴纳罚款,
                    鄂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金额为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算,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中等
                             湖北路                                                 并退还非法占
 2      2017.9.15   国土资               是        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                       档,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鄂州市
                               桥                                                   用的土地及地
                    源局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关于湖北省路桥集
                                                                                    上建筑物和其
                                                   条的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                       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说明》,说明如下:“该单位已履
                                                                                    它设施
                                                   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                       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州国土自执罚[2017]028号)的行政处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每平方米                       罚决定,其违法情节不属于严重”。
                                                   15元罚款合计8.00万元。
                                                                            10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因在销售现场未对可售房源进行明
                                                   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
                                                   价格法》第十三条和《商品房销售                    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                    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                    款。根据《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
                    武汉市   光谷加                                                 于2017.11.20足
 3     2017.11.14                        是        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                    的规定,能够及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第十二条
                    物价局     速器                                                 额缴纳罚款
                                                   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                    第(四)项规定,《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                    规定处最高数额以下罚款的,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数额的
                                                   七条第(二)项和第十二条第                        40%。光谷加速器处罚金额为最高数额的10%,属于从轻处罚幅度
                                                   (四)项规定,处以合计3.50万元                    内,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罚款。
                                                   在武汉市江汉四桥拓宽工程项目建
                                                   设中,未按与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                    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武汉桥                司签订的协议要求进行施工,造成                    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由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武汉市
                             衡建设                城市供水设施损坏,违反了《湖北   于2018.2.7足额   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
 4     2018.1.31    硚口区               是
                             管理有                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第     缴纳罚款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该笔处罚金额3万元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
                    水务局
                             限公司                (三)项,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                    的中等档,非顶格处罚,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处以3.00万                    为情节严重。
                                                   元罚款。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于
                                                   因未按规定保管2008年-2012年期                     2018年4月8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泰欣环境“在2015年由于未行
                    

武汉桥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被武汉市硚口区水务局行政处罚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8-13

处罚对象:

武汉桥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八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479号),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发行
人”、“公司”或“申请人”)与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保荐机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对反
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逐一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1
                                                                    目录
目录 ........................................................................................................................................... 2
一、重点问题 ........................................................................................................................... 3
问题1 ......................................................................................................................................... 3
问题2 ....................................................................................................................................... 10
问题3 ....................................................................................................................................... 16
问题4 ....................................................................................................................................... 24
问题5 ....................................................................................................................................... 29
问题6 ....................................................................................................................................... 40
问题7 ....................................................................................................................................... 49
问题8 ....................................................................................................................................... 57
问题9 ....................................................................................................................................... 78
问题10 ..................................................................................................................................... 93
问题11 ................................................................................................................................... 101
二、一般问题 ....................................................................................................................... 115
问题1 ..................................................................................................................................... 115
                                                                        2
        一、重点问题
       问题1
       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请申请人补充说
明并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
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业务开展情
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中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公
司实际开展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主要从事的业务板块包括工程建设、环保科技及科技产业园
                         区建设开发运营三大业务板块,分别由公司子公司湖北路
 1      东湖高新                                                                    否
                         桥、光谷环保、泰欣环境及各科技园公司和运营公司实际经
                         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2      长沙东湖高新                                                                否
                         国际企业中心研创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已完工。
        襄 阳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在开
 3                                                                                  否
        投资有限公司     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4      合肥东湖高新     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项目三期       否
                         正在施工。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
 5      文 创产业投 资                                                              否
                         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重
        重 庆东湖高 新
 6                       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中。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7      杭州东湖高新     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除1.3期      否
                         项目正在施工中,其余均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8      光谷加速器       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该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       否
                         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凤
 9      联投佩尔         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       否
                         目,目前除A地块尚未施工外,均已完工。
                                              3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0     健 康产业发 展                                                             否
                         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各种复杂结构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11     湖北路桥         市政工程、轨道工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以      否
                         及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合 肥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2     科 技园发展 有   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限公司           施工。
        湖 北高新长 江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开发的
 13     云 科技发展 有                                                             否
                         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14     长沙和庭         东湖和庭创新城,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一期、二期已完        否
                         工,三期正在施工中,四期尚未施工。
        湖 南金霞东 湖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5     高 新科技发 展                                                             否
                         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武 汉东湖高 新
 16                      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        否
        光电有限公司
                         工。
        武 汉光谷东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17     精 准医疗产 业   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
        湖 北省路桥 集
 18     团 天夏建设 有   主要从事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综合业务。        否
        限公司
        武 汉东新智 汇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蔡
 19     产 业发展有 限                                                             否
                         甸新材料创新基地,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公司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
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住宅地产开发业务。
       二、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
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
       (一)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共有拟建、在建和建成的房地产项目
28个,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4个。具体情况
如下:
                                              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开发主体        建设情况   项目类别
 1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    重庆市        重庆东湖高新           在建       工业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                  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
 2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项目                                      发展有限公司
 3     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长沙市        湖南金霞               拟建       工业
 4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二期      长沙市                               完工       工业
 5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三期      长沙市        长沙和庭               在建       工业
 6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四期      长沙市                               拟建       工业
 7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研创二期    长沙市        长沙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8     软件新城1.2期               武汉市        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9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2.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0                                 武汉市        光谷加速器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1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2期
12     武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    武汉市        武汉新精准医疗         在建       工业
13     东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        武汉市        武汉光电               在建       工业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4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A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5                                 武汉市        联投佩尔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E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6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B地块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7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1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8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2期
                                                 杭州东湖高新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9                                 杭州市                               在建       工业
       园1.3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20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二期
21     东湖高新智慧城启动区        鄂州市                               完工       工业
22     东湖高新智慧城二期          鄂州市        东湖高新葛店           完工       工业
23     东湖高新智慧城东地块        鄂州市                               在建       工业
24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一期    合肥市                               完工       科研
25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二期    合肥市        合肥东湖高新           完工       科研
26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三期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27     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      武汉市        武汉健康产业           在建       工业
                                                 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
28     蔡甸新材料创新基地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展有限公司
                                             5
    如上所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拟建、在建及建成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均为工业、科研项目,不存在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项目。
    (二)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
管要求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以下简称
“监管政策”)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
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是否存在土
地闲置等问题认定,以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对于是否存在正在被
(立案)调查的事项,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披露。”
    1、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
六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四条、《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
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第二条、《监管政策》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而受到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正在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2、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炒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炒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11]1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炒地行为,亦不存在因炒地行为被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3、对报告期内商品住房项目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文)第一
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文)
                                     6
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
第五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在建、完工及有销售
行为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被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处以
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三、补充披露情况
    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
情况”之“(四)科技园区板块”中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查验发行人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文件;
    3、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通知、成交确认书、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7
    4、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立项批文/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及证照;
    5、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抽查商品住房预售/销售合同、商
品住房价目表、房价备案表等,分析是否存在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的情
形;
    6、取得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房屋管
理部门出具的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房屋
管理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证明;
    7、查询相关国土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项
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厅/局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存在相
关行政处罚;
    8、查询相关房屋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站、项目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
存在商品住房违法销售相关行政处罚;
    9、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经核查,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8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9
       问题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
                    武汉市                         因建设武汉软件新城1.2期工程未    于 2017 年 9 月 5
                                                                                                        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
                    东湖新                         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日足额缴纳罚
                                                                                                        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
                    技术开   东湖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款,并及时补
 1      2017.7.05                        是                                                             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根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发区建     新                  第七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办了《建筑工
                                                                                                        该工程合同价格为19,499.8565万元,处罚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
                    设管理                         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人民   程 施 工 许 可
                                                                                                        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最低档金额,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
                      局                           币195.00万元。                   证》
                                                                                                        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葛店镇武
                                                   城村土地8亩,兴建制梁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
                                                   构成非法占地,违反了《中华人民                       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
                                                                                    于2017.10.13足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该笔罚款的
                                                                                    额缴纳罚款,
                    鄂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金额为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算,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中等
                             湖北路                                                 并退还非法占
 2      2017.9.15   国土资               是        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                       档,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鄂州市
                               桥                                                   用的土地及地
                    源局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关于湖北省路桥集
                                                                                    上建筑物和其
                                                   条的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                       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说明》,说明如下:“该单位已履
                                                                                    它设施
                                                   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                       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州国土自执罚[2017]028号)的行政处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每平方米                       罚决定,其违法情节不属于严重”。
                                                   15元罚款合计8.00万元。
                                                                            10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因在销售现场未对可售房源进行明
                                                   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
                                                   价格法》第十三条和《商品房销售                    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                    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                    款。根据《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
                    武汉市   光谷加                                                 于2017.11.20足
 3     2017.11.14                        是        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                    的规定,能够及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第十二条
                    物价局     速器                                                 额缴纳罚款
                                                   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                    第(四)项规定,《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                    规定处最高数额以下罚款的,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数额的
                                                   七条第(二)项和第十二条第                        40%。光谷加速器处罚金额为最高数额的10%,属于从轻处罚幅度
                                                   (四)项规定,处以合计3.50万元                    内,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罚款。
                                                   在武汉市江汉四桥拓宽工程项目建
                                                   设中,未按与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                    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武汉桥                司签订的协议要求进行施工,造成                    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由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武汉市
                             衡建设                城市供水设施损坏,违反了《湖北   于2018.2.7足额   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
 4     2018.1.31    硚口区               是
                             管理有                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第     缴纳罚款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该笔处罚金额3万元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
                    水务局
                             限公司                (三)项,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                    的中等档,非顶格处罚,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处以3.00万                    为情节严重。
                                                   元罚款。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于
                                                   因未按规定保管2008年-2012年期                     2018年4月8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泰欣环境“在2015年由于未行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被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08-13

处罚对象: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八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479号),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发行
人”、“公司”或“申请人”)与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保荐机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对反
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逐一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1
                                                                    目录
目录 ........................................................................................................................................... 2
一、重点问题 ........................................................................................................................... 3
问题1 ......................................................................................................................................... 3
问题2 ....................................................................................................................................... 10
问题3 ....................................................................................................................................... 16
问题4 ....................................................................................................................................... 24
问题5 ....................................................................................................................................... 29
问题6 ....................................................................................................................................... 40
问题7 ....................................................................................................................................... 49
问题8 ....................................................................................................................................... 57
问题9 ....................................................................................................................................... 78
问题10 ..................................................................................................................................... 93
问题11 ................................................................................................................................... 101
二、一般问题 ....................................................................................................................... 115
问题1 ..................................................................................................................................... 115
                                                                        2
        一、重点问题
       问题1
       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请申请人补充说
明并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
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业务开展情
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范围中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公
司实际开展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主要从事的业务板块包括工程建设、环保科技及科技产业园
                         区建设开发运营三大业务板块,分别由公司子公司湖北路
 1      东湖高新                                                                    否
                         桥、光谷环保、泰欣环境及各科技园公司和运营公司实际经
                         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2      长沙东湖高新                                                                否
                         国际企业中心研创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已完工。
        襄 阳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在开
 3                                                                                  否
        投资有限公司     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4      合肥东湖高新     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项目三期       否
                         正在施工。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
 5      文 创产业投 资                                                              否
                         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重
        重 庆东湖高 新
 6                       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中。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7      杭州东湖高新     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除1.3期      否
                         项目正在施工中,其余均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8      光谷加速器       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该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       否
                         已完工。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凤
 9      联投佩尔         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为工业地产项       否
                         目,目前除A地块尚未施工外,均已完工。
                                              3
                                                                                是否从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开展业务                       商业/住宅
                                                                                地产开发
        武 汉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0     健 康产业发 展                                                             否
                         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各种复杂结构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11     湖北路桥         市政工程、轨道工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以      否
                         及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合 肥东湖高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2     科 技园发展 有   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为科研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限公司           施工。
        湖 北高新长 江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业务,目前没有正在开发的
 13     云 科技发展 有                                                             否
                         科技产业园区项目。
        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长沙
 14     长沙和庭         东湖和庭创新城,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一期、二期已完        否
                         工,三期正在施工中,四期尚未施工。
        湖 南金霞东 湖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15     高 新科技发 展                                                             否
                         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东
        武 汉东湖高 新
 16                      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施        否
        光电有限公司
                         工。
        武 汉光谷东 新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武
 17     精 准医疗产 业   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项目,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正在      否
        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
        湖 北省路桥 集
 18     团 天夏建设 有   主要从事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综合业务。        否
        限公司
        武 汉东新智 汇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业务,主要项目为蔡
 19     产 业发展有 限                                                             否
                         甸新材料创新基地,为工业地产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公司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
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住宅地产开发业务。
       二、公司是否存在涉房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
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管要求
       (一)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共有拟建、在建和建成的房地产项目
28个,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4个。具体情况
如下:
                                              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开发主体        建设情况   项目类别
 1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    重庆市        重庆东湖高新           在建       工业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                  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
 2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项目                                      发展有限公司
 3     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长沙市        湖南金霞               拟建       工业
 4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二期      长沙市                               完工       工业
 5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三期      长沙市        长沙和庭               在建       工业
 6     长沙东湖和庭创新城四期      长沙市                               拟建       工业
 7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研创二期    长沙市        长沙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8     软件新城1.2期               武汉市        东湖高新               完工       工业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9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2.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0                                 武汉市        光谷加速器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1期
       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
11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加速器3.2期
12     武汉光谷精准医疗产业基地    武汉市        武汉新精准医疗         在建       工业
13     东湖高新产业创新基地        武汉市        武汉光电               在建       工业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4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A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5                                 武汉市        联投佩尔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E地块
       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
16                                 武汉市                               完工       工业
       文化创意产业园)B地块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7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1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8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1.2期
                                                 杭州东湖高新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19                                 杭州市                               在建       工业
       园1.3期
       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
20                                 杭州市                               完工       工业
       园二期
21     东湖高新智慧城启动区        鄂州市                               完工       工业
22     东湖高新智慧城二期          鄂州市        东湖高新葛店           完工       工业
23     东湖高新智慧城东地块        鄂州市                               在建       工业
24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一期    合肥市                               完工       科研
25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二期    合肥市        合肥东湖高新           完工       科研
26     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三期    合肥市                               在建       科研
27     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项目      武汉市        武汉健康产业           在建       工业
                                                 武汉东新智汇产业发
28     蔡甸新材料创新基地          武汉市                               拟建       工业
                                                 展有限公司
                                             5
    如上所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拟建、在建及建成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均为工业、科研项目,不存在住宅地产、商业地产项目。
    (二)是否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等监
管要求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以下简称
“监管政策”)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
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是否存在土
地闲置等问题认定,以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对于是否存在正在被
(立案)调查的事项,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披露。”
    1、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
六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四条、《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
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第二条、《监管政策》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而受到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正在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2、对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炒地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炒地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11]1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被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存在炒地行为,亦不存在因炒地行为被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3、对报告期内商品住房项目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的核查
    对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行为核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文)第一
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文)
                                     6
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
第五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号文)第五条等的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在建、完工及有销售
行为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存在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被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处以
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已经出具承诺:如东湖高新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报告期内在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因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东湖高新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三、补充披露情况
    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
情况”之“(四)科技园区板块”中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查验发行人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文件;
    3、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通知、成交确认书、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7
    4、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拟建项目立项批文/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及证照;
    5、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
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抽查商品住房预售/销售合同、商
品住房价目表、房价备案表等,分析是否存在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的情
形;
    6、取得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房屋管
理部门出具的发行人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房屋
管理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证明;
    7、查询相关国土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项
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厅/局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存在相
关行政处罚;
    8、查询相关房屋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站、项目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网站;通过搜索引擎(百度)查询各项目开发主体是否
存在商品住房违法销售相关行政处罚;
    9、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经核查,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均未开展商业、
住宅类地产开发业务。
                                     8
   2、发行人符合《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及《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等要
求,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9
       问题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
                    武汉市                         因建设武汉软件新城1.2期工程未    于 2017 年 9 月 5
                                                                                                        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
                    东湖新                         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日足额缴纳罚
                                                                                                        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
                    技术开   东湖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款,并及时补
 1      2017.7.05                        是                                                             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根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发区建     新                  第七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办了《建筑工
                                                                                                        该工程合同价格为19,499.8565万元,处罚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
                    设管理                         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人民   程 施 工 许 可
                                                                                                        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最低档金额,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
                      局                           币195.00万元。                   证》
                                                                                                        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葛店镇武
                                                   城村土地8亩,兴建制梁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
                                                   构成非法占地,违反了《中华人民                       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
                                                                                    于2017.10.13足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该笔罚款的
                                                                                    额缴纳罚款,
                    鄂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金额为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算,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中等
                             湖北路                                                 并退还非法占
 2      2017.9.15   国土资               是        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                       档,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鄂州市
                               桥                                                   用的土地及地
                    源局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关于湖北省路桥集
                                                                                    上建筑物和其
                                                   条的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                       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说明》,说明如下:“该单位已履
                                                                                    它设施
                                                   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                       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州国土自执罚[2017]028号)的行政处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每平方米                       罚决定,其违法情节不属于严重”。
                                                   15元罚款合计8.00万元。
                                                                            10
                                      是否为发行
                    处罚部   被处罚
序号   处罚日期                       人或发行人              处罚情况                执行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门     主体
                                      重要子公司
                                                   因在销售现场未对可售房源进行明
                                                   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
                                                   价格法》第十三条和《商品房销售                    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                    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                    款。根据《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
                    武汉市   光谷加                                                 于2017.11.20足
 3     2017.11.14                        是        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                    的规定,能够及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第十二条
                    物价局     速器                                                 额缴纳罚款
                                                   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                    第(四)项规定,《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                    规定处最高数额以下罚款的,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数额的
                                                   七条第(二)项和第十二条第                        40%。光谷加速器处罚金额为最高数额的10%,属于从轻处罚幅度
                                                   (四)项规定,处以合计3.50万元                    内,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罚款。
                                                   在武汉市江汉四桥拓宽工程项目建
                                                   设中,未按与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                    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武汉桥                司签订的协议要求进行施工,造成                    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由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武汉市
                             衡建设                城市供水设施损坏,违反了《湖北   于2018.2.7足额   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
 4     2018.1.31    硚口区               是
                             管理有                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第     缴纳罚款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该笔处罚金额3万元属于法定罚款幅度内
                    水务局
                             限公司                (三)项,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                    的中等档,非顶格处罚,且该等处罚依据中未将该违法行为认定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处以3.00万                    为情节严重。
                                                   元罚款。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于
                                                   因未按规定保管2008年-2012年期                     2018年4月8日出具的《税务证明》,泰欣环境“在2015年由于未行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3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