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9 幢 16 层)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保荐机构
二〇一九年八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41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申请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请人”、“公司”、“发行人”或“首创股份”)已会同申请人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具体说
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配股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
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问题回复的相关内容 宋体
对配股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4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24
问题三: ..................................................................................................................... 34
问题四: ..................................................................................................................... 38
问题五: ..................................................................................................................... 46
问题六: ..................................................................................................................... 56
问题七: ..................................................................................................................... 74
问题八: ..................................................................................................................... 78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 91
问题九: ..................................................................................................................... 91
问题十: ..................................................................................................................... 94
3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一: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多次行政处罚。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
情况
(一)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受到的一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均已
取得相关处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及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4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环保行政处罚
1、2013 年 9 月 3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2013〕第 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安阳首创排放废水中 COD、氨氮 3-4 月
多次超标,对安阳首创处以 700,260 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2、2013 年 9 月 29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2013]第 19
安阳市政府拨付专项费用用于升级改造项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安阳首创排放废水中氨氮 4 月 24 日-6 月
目;2016 年 12 月,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改
18 日多次超标,对安阳首创处以 596,532 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造完成后,安阳首创严格监控进水水质,
2014 年 3 月 28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关于对安环罚字[2013] 2017 年 3 月 22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及时调整工艺运行,合理投加药剂,污水
1 安阳首创 第 19 号罚款金额变更的通知》,罚款金额变更为 391,686 元。 明》,认定安阳首创以上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
处理设备设施合理稳定运行,确保出水水
3、2013 年 10 月 16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2013]第 20 法违规行为。
质稳定达标排放。自此,安阳首创已按安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安阳首创排放废水中氨氮 6 月 19 日-8 月
阳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完成整改,未再受到
21 日多次超标,对安阳首创处以 966,004 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环保方面行政处罚。
4、2016 年 7 月 10 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2016〕第
1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安阳首创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悬浮物超
标对安阳首创处以 446,472 元付款并责令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
行为。
受到处罚后,地方政府与仙居首创的整改
2017 年 11 月 15 日,仙居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措施主要有:
明》,认定仙居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原仙居县中 1、由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积极缴纳环保处
2014 年 8 月 18 日,仙居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仙环罚字〔2014〕20 号《行
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 2014 年 8 月被该局做 罚罚款;
2 仙居首创 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处理出水超标排放对其作出罚款 49.5 万
出仙环罚字(2014)20 号行政处罚决定,该公 2、新建 6000 m调节池一座,应急处理高
元的处罚决定。
司能积极进行整改,并整改到位,没有造成重大 浓度废水;
环境污染事件。 3、要求政府部门严格控制污水厂进水浓
度,减少超标的高浓度污水进入对系统的
5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冲击,园区所有医药化工企业污水排放管
道由原先地下管网改为架空明管,动力输
送至调节池,混合后再配送生活污水一起
进入污水厂;
4、在城区、化工园区污水管网各主要节点,
共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14 套,时时监测
水质,分片管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查
找源头处理;
5、加大对企业排放污水预处理的管控。
综上,由于地方政府管控措施到位,仙居
首创已完成整改。2015 年 5 月至今,仙居
首创出水一直保持稳定达标排放,未再出
现过异常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磬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原一期砂滤反洗排水管口径为 100,事发后
在二期工程试运营期间,由于新建砂滤池反洗水直接接至一期反洗水 明》,认定磐安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该局
将一期二期砂滤排水管合并更改为 300 口
3 磐安公司 管上,一期排水管径过小导致排水泵跳闸,反洗水溢出,磐安县环境 作出磐环罚字[2017]14 号处罚决定,此后该公司
径的排水管,现已正常运行无外溢,整改
保护局作出磐环罚字[2017]14 号处罚决定,罚款 2.2 万元。 积极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运行正常,不存
措施到位。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016 年 8 月 1 日,射阳县环境保护局对其出具射环罚字〔2016〕 1、2017 年 8 月 28 日,射阳县环保局出具《证 1、受到处罚后,射阳污水多次报告政府部
2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而对其作出罚款 明》,认定射阳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 门,请求加大监管,并在环保局推动下,
33 万元的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被该局行政处罚 于 2016 年 12 月份新上一企一管控制系统,
4 射阳污水
2、2016 年 11 月 30 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盐环罚字〔2016〕79 33 万元【射环罚字(2016)24 号】;于 2016 年 将 四 家 主 要 排 水 企 业 COD 值 控 制 在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污水处理设施废水超标排放而对其作出 11 月 14 日被盐城市环保局行政处罚 41.66 万元 500mg/l 以下,超过则自动关闭阀门,倒逼
罚款 41.66 万元的行政处罚。 【盐环罚字(2016)79 号】,该公司积极进行 企业规范运行,对稳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
6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整改,并整改到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质作用明显。
2、2018 年 12 月 20 日,盐城市环保局在其官网 2、受到行政处罚后,射阳污水再次紧急报
公示,射阳污水已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 告主管部门,经县政府批示,要求县垃圾
法行为,经射阳县开发区环保分局环境执法人员 填埋场采取临时措施,立即接纳污水处理
现场监察,该公司被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整 厂污泥,解决了污泥无去处的难题。此后,
改,射阳县环保局对射阳县开发区环保分局检查 污水处理厂加班加点脱泥,立即新增 PAC
情况予以核查确认,盐城市环保局拟向射阳污水 加药装置,进一步去除 COD、TP、SS;新
下达《信用修复决定书》,特此公示。 上临时消毒装置,投加次氯酸钠,在较短
2019 年 1 月 12 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射阳污 时间内促使总磷达标。
水下达《信用修复决定书》,因射阳县污水处理 经上述措施,射阳污水已按射阳县环保局、
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 盐城市环保局要求完成整改。
法行为,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其信用修复。
1、黄山市徽州区中昌水务有限公司向主管
和监管部门建议上游集中治污中心加强监
2017 年 4 月 14 日,黄山市徽州区环境保护局出 管,严格按照纳管标准排水;
2015 年 11 月 5 日,黄山市徽州区环境保护局作出徽环罚字[2015]3
具《证明》,认定黄山市徽州区中昌水务有限公 2、2015 年已满负荷运行,积极跟业主沟通,
黄山市徽州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日进水量波动较大、日均进水量超
司在 2015 年 7 月被该局做出徽环罚字[2015]3 号 加快二期扩建相关工作;
5 区中昌水务 出设计处理负荷及出水浓度超标,对其作出“查明出水超标原因,加
行政处罚决定,随后黄山市徽州区中昌水务有限 3、加强厂区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确保污染
有限公司 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罚款 162,528
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 物稳定达标排放。
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严重影响。 经上述措施,黄山市徽州区中昌水务有限
公司已按黄山市徽州区环保局要求完成整
改。
华容首创垃 2016 年 11 月 8 日,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岳环支罚决字〔2016〕32 2017 年 4 月 20 日,华容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 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现
6
圾综合处理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外派废水需氧含量超标而对其作出 明》,证明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后立即停止对外排水,并加强工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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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有限责任公 罚款 5.25 万元的处罚。 被该局作出岳环支罚决字〔2016〕32 号《行政 试和水质化验,严格控制各项污染物指标,
司 处罚决定书》,随后华容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 确保出水达标排放,且积极缴纳罚款,整
责任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 改措施到位,得到了环保局的高度认可。
造成严重影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
大行政处罚。
2018 年 6 月 14 日,上饶市环境保护局作出饶环罚〔2018〕1 号《行
2019 年 3 月 10 日,上饶市环境保护局信州分局
政处罚决定书》,因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
出具《证明》,认定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 环保部门要求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
的厌氧池、氧化沟、氨吹脱塔等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渗滤液
限公司在 2018 年 6 月被该局做出 1 号行政处罚 限公司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上饶市风顺 处理站总排口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违反《中华人民共
决定,随后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按新标准出水。目
7 生活垃圾处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10 条和第 39 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时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 前已完成整改,新渗滤液处理设施于 2019
理有限公司 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83 条第 2 款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
响。兹证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按新标准出水的要求,
裁量权细化标准》处以罚款 60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 正进行系统调试,整改措施到位。
防治法》第 83 条第 3 款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
处理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化标准》处于罚款 50 万元,合计处以罚款 110 万元。
1、2014 年 8 月 4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惠市环(惠城)罚〔2014〕
2017 年 11 月 13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
86、8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季度常规
分局出具《证明》,认定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被处罚后,惠州广惠立即启动技改工程进
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焚烧炉废气超标排放,对其分别责令立即改正违
分别被该局做出“惠市环(惠城)罚〔2014〕86 行环保整改。因老厂无法满足新环保标准,
法行为并罚款 2 万元、2 万元。
号”“惠市环(惠城)罚(2014)87 号“惠市环(惠 2017 年 3 月老厂已停产并申请拆除。2017
2、2015 年 9 月 21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作出惠市环(惠
8 惠州广惠 城)罚(2015)100 号”“惠市环(惠城)罚(2015) 年 11 月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广东
城)罚〔2015〕63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635 号”“惠市环(惠城)罚(2016)336 号“惠市 省发改委核准迁建,目前已投入启动试运
2015 年 6 月 20 日做出的对该公司经营的惠城区焚烧发电厂的监督性
环(惠城)罚(2016)337 号”行政处罚决定, 行。老厂停产后,惠州广惠未再受到相关
检查(二噁英类)监测报告显示废气超标排放,对其责令立即改正违
随后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及时对上述行政处 部门的行政处罚,整改措施到位。
法行为并罚款 2 万元。
罚事项予以处理,未造成严重影响。
3、2016 年 12 月 14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惠市环(惠城)罚〔2016〕
8
序 政府部门出具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情
公司 处罚具体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号 节严重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
33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的
委托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 1#焚烧炉废气处理后排放口废气超标排放
而对其作出罚款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
4、2016 年 12 月 14 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惠市环(惠城)罚〔2016〕
33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2016 年 8 月 29
日作出的 2016 年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监督性抽测报告显示该公司 1#焚
烧炉、2#焚烧炉废气超标排放;2016 年 9 月 12 日作出的 2016 年生
活垃圾处理企业监督性抽测报告显示 3#焚烧炉废气超标排放而对其
作出罚款 65.2 万元的行政处罚。
(1)2015 年 12 月 8 日,安阳县环境保护局作出安环罚字安县环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