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买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区金沙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09-30
西藏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2月9日,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拉国税柳简罚[2017]89号),西藏世纪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处以罚款200元。该等罚款已经缴纳。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17年2月8日,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历下分局办税服务厅对山东分公司作出处罚(济地税简罚(2017)1978号),山东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处以罚款50元。该等罚款已经缴纳。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017年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宁地税鼓简罚[2017]185号),江苏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限令15日内到指定税务所缴纳。发行人已经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17年4月14日,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榕鼓国税简罚[2017]1040号),福建分公司因未按期申报纳税被处以罚款400元。该等罚款已经缴纳。
2019年1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榕鼓税简罚(2019)98561号),福建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处以罚款100元。该等罚款已经缴纳。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同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榕鼓税限改[2019]112276号),限福建分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前改正。福建分公司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