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卡莱特(301391)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29 4485.02 484.00 0.63 56.61 0.06
2024-04-26 4605.72 529.79 0.61 53.65 0.01
2024-04-25 4637.79 556.12 0.77 66.59 0.18
2024-04-24 4302.24 635.55 0.59 51.70 0.19
2024-04-23 4154.45 588.63 0.40 35.18 0
2024-04-22 4623.28 452.66 0.63 53.11 0
2024-04-19 4529.18 1093.16 0.63 54.10 0.18
2024-04-18 6297.11 1304.63 0.57 53.96 0
2024-04-17 6014.69 1473.03 0.61 60.51 0.12
2024-04-16 5277.31 335.80 0.49 46.78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其他 7 1691.21 47.830
2 基金 33 632.42 17.886
2023-12-31 1 其他 8 1777.83 50.280
2 基金 237 1023.37 28.943
2023-09-30 1 基金 11 477.72 29.879
2 其他 1 26.29 1.644
2023-06-30 1 基金 379 786.42 49.114
2 其他 1 18.70 1.168
2023-03-31 1 基金 8 343.70 22.754
2 其他 2 46.34 3.068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2-19 104.85 116.50 -10.00 2.60 272.61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中信大厦证券营业部

2024-02-19 104.85 116.50 -10.00 2.00 209.70

买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中信大厦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2-02-2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行政处罚(深南税简罚[2020]17016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1-12-29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卡莱特有限上海分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处罚(沪嘉税简罚(2018)115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行政处罚(深南税简罚[2020]17016号)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2-24

处罚对象: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对卡莱特有限出具了深南税简罚(2020)1701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卡莱特有限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对卡莱特有限处以人民币100元的罚款,卡莱特有限已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修订)》规定,丢失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卡莱特有限被处罚的数额较低,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前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卡莱特有限上海分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处罚(沪嘉税简罚(2018)115号)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1-12-29

处罚对象: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8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对卡莱特有限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沪嘉税简罚(2018)115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卡莱特有限上海分公司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卡莱特有限上海分公司处以人民币50元的罚款,卡莱特有限上海分公司已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卡莱特有限上海分公司被处罚的数额较低,该行为也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所列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类型。因此,卡莱特有限上海分公司被处罚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3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