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监管青处字[2018]第292018005212号
具体事实:2018年2月,上海寅开贸易中心为向某医院销售产品,由其市场主管购买了两瓶500毫升的53度飞天茅台酒赠送给该医院负责采购医疗器械产品的负责人,购买上述茅台酒共计花费人民币2,998元。
截至案发之日,上海寅开贸易中心未实现向该医院销售对应产品,无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结果:当事人为谋取交易机会向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赠送财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