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7日,刚果(金)中央银行出具《对TCC进行的无偿付能力评估纪要》,根据2019年9月17日第0687号检查令对刚果腾远进行稽查,经查刚果腾远遵守了刚果央行颁布的关于外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存在传输错误数据、未提交申报单及运输单据、未支付外汇管理费与未及时证明境外主账户资金差额的正负的违规行为,对刚果腾远处以罚金489,176.67美元及4,790万刚果法郎。
刚果腾远就上述稽查处罚进行了申诉,并根据《刚果中央银行费率和交易条件》的相关规定,提供其对未缴补充外汇管理费处罚事项中的合规依据。刚果(金)中央银行稽查组进行了重审,审查了刚果腾远在检查期(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内的出口情况。
2020年7月20日,刚果(金)中央银行出具《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纪要》,根据2019年9月17日第0687号检查令,就刚果腾远的违规事宜出具最终纪要,确认将最终处罚修正为52,708.32美元和5,040万刚果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