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南华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溪北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文澜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1-06-17
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0日,北京新特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北京新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19年10-12月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处以200元罚款。
北京新华都变频变压器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0日,因未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北京变频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作出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07-09
河北新华都变频变压器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河北变频收到三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冀三)质监罚字[2018]第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河北变频已缴纳罚款并整改完毕。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河北变频未再因此受到类似处罚。
2017年03月03日,河北变频收到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冀廊)安监管罚字[2017]CZ1-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总装车间左侧配电箱线路未穿管保护及真空设备周围未设防护栏,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30万元的行政处罚。河北变频已缴纳罚款并整改完毕,整改事项经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冀廊)安监管复查[2017]CZ1-06号《整改复查意见书》确认。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09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新特电气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地税四稽罚告[2017]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新特电气2013-2015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处以未代扣代缴税款一倍罚款82,486.00元,对新特电气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行为处以应补缴印花税515.50元三倍罚款1,546.50元。新特电气已依法缴纳上述罚款并对相关款项进行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