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97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天津丽彩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丽
彩”)收到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津静环监改字) 2022〕
YDD-036 号)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违法
行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近日,天津丽彩收到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静环罚字〔2022〕
079 号)、(津静环罚字〔2022〕08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静环罚字〔2022〕079 号)
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对天津丽彩进行现场检查,初步认定天津丽
彩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加工的东南角车间存在超标准排放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
对天津丽彩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静环罚字〔2022〕080 号)
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对天津丽彩进行现场检查,初步认定天津丽
彩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加工的东南角车间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对天津丽彩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捌佰捌拾柒元陆角整。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全资子公司天津丽彩接受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将按期缴纳罚款并认真吸取本
次教训,严格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相关要求,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全资子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5.1 条、第 10.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天津丽彩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86%,2021 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2.14%。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切实
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本次行政处罚对天津丽彩的环保作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警示作用,后续公司将加强对全资
子公司的监督,促使天津丽彩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排放指标
的控制与监督,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静环罚字〔2022〕079 号);
2.《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静环罚字〔2022〕080 号)。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