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 6 栋 11 层 3 号)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二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二〇二二年二月
1-1-1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
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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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氢能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厚普国际氢能产
业集群项目投资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约定,厚普国际氢能产业集群项目拟投资
总规模为 150 亿元,其中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项目拟计划投资约 100 亿元,厚
普国际氢能 CBD 项目拟计划投资约 50 亿元。
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拟分两期进行投资,一期项目拟投资 24 亿元、二期项
目拟投资金额为 76 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中公司拟投入资金约 11.97 亿元,
二期项目投资中公司拟投入资金约 22 亿元(剩余部分可由第三方企业或上下游
配套企业投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厚普国际氢能产业集群项目仅完
成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的制定和一期项目备案,尚未取得项目用地和启动项目建
设。虽然公司看好氢能源产业的发展前景,且已对一期项目投入资金作出了相
应的筹措安排,但一期项目用地的取得及后续二期项目建设方案与资金筹措均
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厚普国际氢能产业集群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不足
或项目用地招拍挂进度未达预期导致项目进度延后或未达预期的风险。具体如
下:
(1)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
氢能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将分为 4 个子项目进行,包括加氢站智能装备生
产基地、低压固态储氢装备项目、氢能压缩机装备项目、燃料电池用空压泵项
目,各子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开工及完工时间安排如下:
序 计划开工时 计划完工时
拟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 拟实施主体
号 间(预计) 间(预计)
1.1 年产 300 套各类型加氢
加氢站智能装 站成套设备,包括 35/75Mpa 发行人及液
1 2022.7 2023.12
备生产基地 高压气态加氢站、液氢加氢 空厚普
站、固态加氢站成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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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产气氢、液氢固定式 发行人及重
2022.7 2023.12
容器及其他低温储罐 720 台; 庆欣雨
1.3 液氢管路、移动式液氢
科瑞尔 2022.7 2023.12
瓶及低温汽化器生产线;
车载低压固态储氢系统
低压固态储氢 10,000 套、大型储能场景储
2 尚未确定 2023.7 2024.12
装备项目 氢系统 5,000 套/年、小型储
氢系统 8,000 套/年;
年产 300 套隔膜压缩机、活 成都厚鼎氢
氢能压缩机装
3 塞式氢气压缩机及其它工业 能源装备有 2022.7 2023.12
备项目
压缩机 限公司
年产 10000 套氢能汽车用氢
燃料电池用空
4 空压泵、5000 套食品及半导 尚未确定 2023.7 2024.12
压泵项目
体工业用无油空压泵
上述项目计划由成都厚普氢能、发行人及合作方共同完成,其中成都厚普
氢能主要负责氢能项目的整体规划及土建工程建设,待土建工程完成后,发行
人将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并由发行人、合作方共同完成对拟建设项目
的剩余投资,包括项目的设备投入、公共设施投入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需要由公司承担的资金投入约 11.97 亿元。具体出资安排情况如下:
序 公司自有资金拟 项目总投资 公司拟出资金额(亿
拟建设项目
号 投入比例 (亿元) 元)
1 加氢站智能装备生产基地 60% 10.00 6.00
2 低压固态储氢装备项目 40% 10.00 4.00
3 氢能压缩机装备项目 49% 3.00 1.47
4 燃料电池用空压泵项目 50% 1.00 0.50
合 计 -- 24.00 11.97
(2)氢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处于规划阶段,实施与否具有较大不确定
性
根据公司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协议书》1.1 条约定,二期项
目将在一期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金额达到 400 万元/亩及以上时,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方才启动二期项目供地。按照一期项目用地 300 亩计算,
即一期项目投入金额达到 12 亿元时方才会启动,因此氢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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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实施与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氢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尚处于规划阶段,
仅对项目投资方向、投资金额作出初步估算,尚未形成成熟的规划建设方案,
亦未对其投资进度、付款安排等进行测算。同时,氢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总
投资为 76 亿元,包括了上下游配套企业投资 54 亿元,公司自行拟投资金额为
22 亿元。
氢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计划开展项目的拟投资方向、拟投资金额及建设
用地面积、厂房计容面积初步估算如下:
厂房计
拟投资金额 用地
拟建设项目 拟建设内容 容面积
(亿元) (亩)
(m)
1、阀门壳体精密加工生产线
氢能阀门生产 2、阀门驱动头装配生产线
2
线 3、阀瓣、阀杆精密加工生产线
4、阀门泄漏测试平台
1、高洁净装备生产厂房
氢能仪表生产 60 51,744
2、疲劳、精度校核、老化实验等 2
线
实验室
1、钛薄膜板成型加工生产线
钛双极板工厂 2、钛薄膜涂层处理生产线 5
3、耐腐蚀、阻抗实验室等
1、高合金钢冲压成型生产线
低温智能装备 2、储罐焊接、成型装配线
8 74 64,784
项目 3、水压、探作、热处理等实验室
4、真空管路、阀件装配生产线
1、水电解槽加工成型生产线
水电解制氢智 2、水电解装备组装生产线
3 28 44,800
能装备项目 3、电源产品组装生产线
4、密封、电阻抗等实验室
1、国家级氢流量、质量设备检测
中心
国家级氢能检 2、储氢瓶、阀门等氢设备校验、
2 32 43,520
测中心 检定中心
3、制氢装备检验中心
4、氢能检验人员培训基地
发行人计划投入额 22
上下游配套企业投入额 54 - -
合计 76 194 204,848
(3)公司不参与投资厚普国际氢能 CBD 项目
厚普国际氢能 CBD 项目拟投资金额 50 亿元,公司拟引入第三方企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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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由该企业进行厚普国际氢能 CBD 的土地购买、项目建设与开发及后
期运营。公司仅提出厚普国际氢能 CBD 的整体理念和设计要求,并拟将厚普全
球氢能总部、氢能研究院、氢能设计院、氢能国际交流中心、氢能数字结算中
心和氢能调度服务中心、氢能创投中心等板块入驻该 CBD。
但从公司自身而言并不具备 CBD 项目建设与开发所需的人员、资金、技术、
资质等必要的资源储备。公司不参与该项目的投资与开发,公司不涉及房地产
开发及运营业务。第三方企业的引入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该项目能否顺利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公司与成都市新都区政府签署的《协议书》2.2 条约定:“乙
方(厚普股份)与相关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作项目
地块中住兼商及商业用地的挂牌(拍卖)成交价最终价格以竞买成交价为准。
乙方报名参加竞买,并承诺至少应价一次,在竞买过程中,乙方项目公司有权
选择继续参与或放弃此次竞买。若乙方项目公司放弃此次竞买,视作厚普国际
氢能 CBD 项目自行终止。”故即使公司不能引入第三方企业参与厚普国际氢能
CBD 项目亦不会因此产生重大违约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厚普国际氢能 CBD 项目尚处于规划阶段,公
司引入第三方企业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且厚普国际氢能 CBD 项目用地亦
未纳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的供地计划,项目的最终实施与否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
(4)实施氢能项目的风险
①项目政策及审批流程风险
本项目在实际实施时尚需要通过政策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土地、环评等
前置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
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②项目建设风险
本项目分为两期,氢能项目一期的建设周期较长,且二期项目能否建设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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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及运营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期间影响因素较多,
存在项目建设延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的风险。
③市场风险
氢能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尽管
公司在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等多方面具备一定基础,但项目在未来运营中
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项目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如
果出现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
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调整等情形,可能导致产量、销售收入和利润不及预期,
存在项目实施未达预期的风险。
④融资风险及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产业基金等,存在资金筹措
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短期内
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增加财务费用;项目正常实施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
总负债及资产负债率将随之增加。
二、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7,837.12 万元、
57,371.03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414.11 万元和 242.08 万元,公
司 2020 年度业绩和 2021 年 1-9 月的业绩发生大幅波动,2020 年亏损的主要原
因系:1)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 2020 年 1 至 3 月上旬基本处于停
工状态,加之后续全年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复及国外疫情肆虐,公司部分销售
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导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减少;2)受全球经济下
行、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导致公司毛利率也受到了一定影响;3)随着
公司调整营销策略,促使销售订单较上年增加,销售费用有所增长;4)公司
部分生产、研发类固定资产因技术迭代、产品升级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预
计未来实现经济利益低于预期,故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也对当期业绩造
成了不利影响。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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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手订单增加,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其中加注设备及零部件
在 2021 年 1-9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0,267.83 万 元 , 而 2020 年 全 年 仅 为
28,910.08 万元;此因素是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
因;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加注设备及零部件业务分明细类别的收入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占
业务类别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20 年度比重
天然气液化加气成套设备
23,624.39 16,535.90 142.87%
及专项设备
天然气压缩加气设备 5,530.60 1,030.32 536.78%
页岩气场站设备及低温压
2,618.93 3,156.11 82.98%
力储罐业务
氢能加注设备 2,954.72 226.00 1307.40%
天然气加气零配件 5,539.19 7,961.75 69.57%
合计 40,267.83 28,910.08 139.29%
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 2020 年 1 至 3 月上旬基本处于停工
状态,加之后续全年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复及国外疫情肆虐,部分销售项目无
法按计划顺利实施,导致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基数较低;
②2021 年 1-9 月加注设备及零部件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为 40,267.83 万
元,占 2020 年度该业务类型收入的比重为 139.29%,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
持续影响,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基数较低;2021 年 1-9 月天然气液化加
气成套设备及专项设备、天然气压缩加气设备以及氢能加注设备收入均取得较
快增长。
A、天然气液化加气成套设备及专项设备收入增长的原因
天然气液化加气成套设备及专项设备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销售收入分别为 27,585.71 万元、16,535.90 万元及 23,624.39 万元,
2020 年度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数较低,2021 年 1-9 月天然气液化加气成套设备
及专项设备销售收入占 2019 年度的比重为 85.64%,主要系国内需求稳步增长
以及境外销售额快速增长所致。
a、国内需求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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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我国天然气需求持续增长,国内天然气生产量达到 2,052.60 亿立
方米,同比增长 8.69%,进口 LNG 液化天然气 7,892.95 万吨,同比增长
17.58%,成为全球第一大 LNG 进口国,带动天然气下游领域需求持续增长。同
时,随着“3060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历程不断推进和国六标准的全面实施,
LNG 加气站的利用率也有较为明显的改善,行业投资热度有所回升,且 LNG 船
舶改造以及船舶 LNG 加注站在政策推动下需求进一步释放,从而带动 2021 年
度天然气加注设备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2021 年 1-9 月国内天然气液化加气成套设备及专项设备的销售收入为
21,644.04 万元,而 2020 年度仅为 16,377.49 万元,2021 年 1-9 月收入占
2020 年度比重为 132.16%。2019 年度国内天然气液化加气成套设备及专项设备
的销售收入为 27,125.01 万元,2021 年 1-9 月收入占 2019 年度的比重为
79.79%,国内需求稳步增长。
b、境外销售额快速增长
2021 年以来,公司逐步加大开拓境外客户的力度,2021 年 1-9 月境外天
然气液化加气成套设备及专项设备的销售收入达到 1,980.35 万元,其中对
Greeen Solutions GmbH 的销售额为 1,633.34 万元;而 2020 年度境外天然气
液化加气成套设备及专项设备的销售收入仅为 158.41 万元。
B、天然气压缩加气设备收入增长的原因
天然气压缩加气设备收入增长主要系境外收入增长所致,2021 年 1-9 月境
外天然气压缩加气设备实现销售收入 3,185.33 万元,其中:2021 年 1-9 月天
然气压缩加气设备对 Egyptian international gas technology 实现销售收入
1,479.09 万元、对 NATURAL GAS VEHICLESCOMPANY 实现销售收入 1,496.38 万
元。而 2020 年度境外天然气压缩加气设备实现销售收入仅为 109.92 万元、
2019 年度境外天然气压缩加气设备实现销售收入仅为 567.04 万元。
C、氢能加注设备收入增长的原因
在氢能领域,随着国家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完善氢能制、储、输、用
一体化布局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推进。根据香橙会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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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有 181 座加氢站已建成或投入运营,而 2020 年末仅 118 座,另有 78 座
加氢站在建和 148 座加氢站已完成规划,加氢站投资增速亦带动加氢成套设备
的需求快速上升。
2020 年末对中石化氢能源(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
限公司的发出商品,在 2021 年 1-9 月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其中,2021 年 1-9
月对中石化氢能源(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1,964.60 万元、对液空
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870.48 万元。
③公司后续的营业收入具备持续性
在 2020 年 末 及 2021 年 9 月 末 , 公 司 发 出 商 品 的 账 面 余 额 分 别 为
24,596.69 万元及 25,998.66 万元,2021 年 9 月末较 2020 年末增长 5.70%;同
时,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106,367.32 万元,其中天然气加注
设备及零部件为 75,088.72 万元、氢能加注设备及工程设计为 19,534.55 万元、
航空零部件为 8,364.21 万元、天然气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为 3,379.84 万元,
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后续的营业收入具备持续性。
2)由于公司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总额保持相对稳定,随着营业收入
的增加,规模效应逐步体现,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下降;2020 年度公司销
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为 9,167.80 万元及 7,842.28 万元,销售费用率及管理
费用率分别为 19.16%及 16.39%;2021 年 1-9 月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
为 5,853.62 万元及 4,831.04 万元,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10.20%及
8.42%,2021 年 1-9 月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合计下滑 16.93%。
3)2020 年度由于计提船舶减值准备 5,306.70 万元和机器设备减值准备
2,688.24 万元,导致发生了金额较大的亏损,而 2021 年度无该因素的影响;
同时,2020 年度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1.63 万元以及诉讼赔偿 584.02 万
元,而 2021 年 1-9 月仅有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37 万元。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 LNG、CNG、氢能加注设备属于大型成套设备,项目金
额较大,实施周期较长,下游投资建设规模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较大影响;同时,公司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中的固定支出较多,固定费用较
高;故公司的业绩情况受销售收入规模、期间费用规模、市场竞争、原材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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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技术迭代、产品升级、市场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后续出现销
售收入规模下滑、期间费用大幅上升、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取得项目的价格较低、
原材料价格上涨、技术迭代及产品升级导致现有固定资产及存货等发生减值、
下游行业建设规模周期性波动导致产品的需求减少、不能持续取得项目订单等
情形,都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出现大幅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大幅
波动的风险。
三、发行人子公司宏达公司涉诉风险
宏达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 年 7 月 2 日,云南中成输配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云南中成公司”)因投资建设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至昭阳天然气
输送管道项目,与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凌众公司”)签
订《水富至昭通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四川凌众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期间分别与谌明书、杨华勇、段绍渝、黄贤云建立
单项劳务承包合同关系。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宏达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2
日与云南中城燃气有限公司(云南中成公司的母公司,以下简称“中城燃气”)
签订《水富至昭通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宏达公司作为总
承包单位,承包中城燃气水富至昭通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项目。2016 年 11 月
14 日,宏达公司与四川凌众公司签订《水富至昭通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施工合
同》,约定由四川凌众公司承包水富至昭通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项目的管道施
工工作。
2021 年 7 月 13 日,水富鼎谌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水富鼎谌中心”)以四川凌众公司、云南中成公司及宏达公司为被告,以谌明
书为第三人,向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南昭通中院”)提起
诉讼。水富鼎谌中心称谌明书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承包任务,被告尚欠谌明书
工程款未付。2021 年 5 月 13 日,因谌明书与水富鼎谌中心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水富鼎谌中心,故水富鼎谌中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
劳务工程款、违约金利息并退还合同履约金共计 11,944,118 元。宏达公司在提
交答辩状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云南昭通中院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
作出(2021)云 06 民初 7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宏达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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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2021 年 12 月 8 日,云南昭通中院作出(2021)云 06 民初 78 号之一民事裁
定书,因本案涉案合同中存在有效仲裁条款,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故裁
定驳回原告起诉。2021 年 12 月 16 日,水富鼎谌中心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云南省高院”)上诉,该案目前尚在审理当中。
2021 年 7 月 13 日,水富鼎谌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水富鼎谌中心”)以四川凌众公司、云南中成公司及宏达公司为被告,以段绍
渝为第三人,向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南昭通中院”)提起
诉讼。水富鼎谌中心称段绍渝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承包任务,被告尚欠段绍渝
工程款未付。2021 年 5 月 13 日,因段绍渝与水富鼎谌中心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水富鼎谌中心,故水富鼎谌中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
劳务工程款、违约金利息并退还合同履约金共计 14,722,244 元。宏达公司在提
交答辩状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云南昭通中院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
作出(2021)云 06 民初 7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宏达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
议。2021 年 12 月 8 日,云南昭通中院作出(2021)云 06 民初 79 号之一民事裁
定书,因本案涉案合同中存在有效仲裁条款,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故裁
定驳回原告起诉。水富鼎谌中心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该民事裁定书目前已
生效。2022 年 1 月 11 日,云南昭通中院出具了《生效证明》,该案件已经完结。
2021 年 8 月 19 日,水富鼎谌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水富鼎谌中心”)以四川凌众公司、云南中成公司及宏达公司为被告,以杨华
勇为第三人,向云南省水富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水富市法院”)提起诉讼。
水富鼎谌中心称杨华勇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承包任务,被告尚欠杨华勇工程款
未付。2021 年 5 月 13 日,因杨华勇与水富鼎谌中心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
债权转让给水富鼎谌中心,故水富鼎谌中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劳务工
程款、违约金利息并退还合同履约金共计 4,342,682 元。2021 年 9 月 26 日,水
富市法院作出(2021)云 0630 民初 627 号民事裁定书,因本案涉案合同中存在
有效仲裁条款,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故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后水富鼎谌
中心向云南昭通中院上诉,该院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作出(2021)云 06 民终
286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案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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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四川凌众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与自然人刘成德签订《工程单项
承包合同》。2021 年 6 月 24 日,刘成德以四川凌众公司、云南中成公司及宏达
公司为被告,向水富市法院提起诉讼,称其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承包任务,被
告尚欠其工程款未付,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
3,230,467.50 元。2021 年 7 月 6 日,刘成德向水富市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水富市
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作出(2021)云 0630 民初 50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
四川凌众公司、宏达公司及云南中成公司的银行账户内价值 3,230,467.50 元的
存款予以冻结,期限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止。2021 年 9 月 16 日,水富市法院作
出(2021)云 0630 民初 503 号民事裁定书,因本案涉案合同中存在有效仲裁条
款,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故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后刘成德向云南昭通中
院上诉,该院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作出(2021)云 06 民终 3063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21 年 12 月 24 日,水富市法院作出(2021)云
0630 民初 503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四川凌众公司、宏达公司及云南
中成公司账户内存款 3,230,467.50 元的冻结。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宏
达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基本户的存款中的 3,230,467.50 元冻结款已解除冻结,
该案已完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宏达公司作为被告涉及上述未决诉讼标的金
额合计为 1,194.41 万元,若宏达公司败诉,则可能对宏达公司及发行人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应收账款损失风险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分
别为 55,629.66 万元、39,674.70 万元、33,456.16 万元及 36,293.81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的
余额占比为 34.76%,占比较高。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状况
发生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加大,未来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
期收回而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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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及存在跌价的风险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
分别为 14,517.36 万元、12,004.27 万元、24,596.69 万元及 25,998.66 万元,占各
期末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 50.99%、45.16%、54.58%及 49.12%。报告期内公司
发出商品金额增长较快,主要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及处于安装调试阶段的设备
金额增加有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部分业务类型或项目的执行
期更长,公司发出商品将会继续增加,如果发出商品不能及时确认收入或投入
使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同时,由于部分存货安装调试或
验收周期过长,对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市场竞争的加剧导致部分项目产
生亏损,从而导致公司部分发出商品计提存在跌价的风险。此外,报告期内还
存在客户取消订单的情形,随着发出商品金额的增长以及新业务的拓展,若客
户大规模取消订单,会造成公司的收入规模减少并可能导致存货出现跌价的情
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六、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及现有固定资产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2018 年度公司将并购宏达公司形成的商誉 1,840.53 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8 年末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的金额为 12,429.61 万元、其他应收款全额计
提坏账的金额为 6,624.83 万元。2020 年度,子公司湖南厚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工程船及运输船计提了 5,306.70 万元减值准备;2020 年末对计划处置变现
的 LNG、CNG 生产设备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2,688.2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计提。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加注设备、氢能源加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和加氢站 EPC 总包工程,存在技术迭代快、单一项目价值较大的情形,如出现
产品技术升级、客户违约以及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形,则可能导致公司相关
资产出现大幅减值的风险。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为 73,266.34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为 62,195.10 万元、机器设备为 4,336.62 万
元、运输设备为 592.94 万元、其他设备为 1,706.53 万元、船舶为 4,435.16 万元,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较高,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6.53%;从目前固定资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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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未来经营计划来看,固定资产不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但
若公司固定资产状况发生变化、或业务开展受到不利影响制约、或未来经营计
划发生变化(如战略转型等),则固定资产可能发生进一步减值,并对公司的
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现金流动性风险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
别为-26,443.64 万元、18,981.14 万元、-3,163.76 万元及-9,229.65 万元。主要系
公司所面向的主要客户应收款项结算付款流程时间较长,以及公司业务模式所
涉及的安装调试周期相对较长所致,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账面货币
资金余额仅 3,930.68 万元,若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存货备货量增加,
发出商品数量进一步增加,销售回款与资金支出的时期不一致,可能导致公司
存在一定程度的现金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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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氢能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 3
二、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 7
三、发行人子公司宏达公司涉诉风险 .................................................................. 11
四、发行人应收账款损失风险 .............................................................................. 13
五、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及存在跌价的风险 .......................................................... 14
六、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及现有固定资产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 14
七、现金流动性风险 .............................................................................................. 15
目 录 ........................................................................................................................... 16
释 义 ........................................................................................................................... 1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94
六、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97
七、财务性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