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神农种业(300189)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01-21 15453.80 1405.33 0 0 0
2025-01-20 15524.68 1762.46 0 0 0
2025-01-17 17012.81 1724.37 0 0 0
2025-01-16 17502.93 2833.26 0 0 0
2025-01-15 17446.28 2762.63 0 0 0
2025-01-14 16553.08 2268.89 0 0 0
2025-01-13 16185.84 941.71 0 0 0
2025-01-10 16170.75 2179.41 0 0 0
2025-01-09 16174.71 2256.18 0 0 0
2025-01-08 15422.78 1503.40 0 0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9-30 1 其他 1 608.52 0.687
2 QFII 1 435.90 0.492
2024-06-30 1 其他 2 875.94 0.988
2 基金 9 106.84 0.121
2024-03-31 1 其他 1 608.52 0.687
2023-12-31 1 基金 25 610.52 0.689
2 其他 1 608.52 0.687
2023-09-30 1 其他 2 1608.52 1.670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1202 4.96 4.96 0 500.00 2480.00

买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40620 2.06 1.77 16.38 377.18 776.99

买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卖方: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曙光中路证券营业部

20231102 3.57 3.34 6.89 700.00 2499.00

买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大道证券营业部

20230817 3.66 3.72 -1.61 300.00 1098.00

买方: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威海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大道证券营业部

20230810 4.12 4.18 -1.44 500.00 2060.00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大道证券营业部

20230810 4.12 4.18 -1.44 500.00 2060.0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大道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1-01-05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深证上[2020]1286号-关于对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丁照华,义志强,吴宏斌,吴永忠,唐文,朱诚,柏远智,胥洋,郑主文,雷晟,高国富,黄培劲,黄明光,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04-14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黄培劲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黄培劲
公告日期 2020-01-02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神农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海南保亭南繁种业高技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深证上[2020]1286号-关于对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1-01-05

处罚对象:

丁照华,义志强,吴宏斌,吴永忠,唐文,朱诚,柏远智,胥洋,郑主文,雷晟,高国富,黄培劲,黄明光,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林路 8 号慧远美林
谷综合服务楼;
黄培劲,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柏远智,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
朱诚,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
雷晟,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郑主文,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吴宏斌,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高国富,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黄明光,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2 —
胥洋,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吴永忠,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唐文,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丁照华,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义志强,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特别助理。
经查明,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科技”)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 年 1 月 6 日, 神农科技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根据 2019 年 9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海
南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 神农科技在 2014 年至 2016 年通过虚构种子销售业务
分别虚增主营业务收入 5,405.77 万元、 2,223.60 万元、 751.40
万元,在 2015 年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品种权转让业务虚增利润
2,515.00 万元。 神农科技就上述事项对 2014 年至 2016 年财务报
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分别调减 2014 年至 2016 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152.78 万元、 2,783.64
万元、 111.09 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31%、 136.73%、 6.98%。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 神农科技 2015
年净利润由盈转亏。
神农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3 —
( 2014 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
神农科技时任董事长黄培劲,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柏远智,时
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朱诚,时任董事雷晟、郑主文,时任监事吴宏
斌、高国富、黄明光,时任副总经理吴永忠、唐文、丁照华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2014 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神农科技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神农科技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胥洋未能恪尽职守、履
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
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的规定,对神农科技上述违
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神农科技时任总经理特别助理义志强虽未担任神农科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承担神农科技部分日常开支管
理、资金管理、资金调配等工作,参与实施种子销售、品种权转
让业务,并安排有关业务的回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
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的规
定,对神农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第 16.4 条的规— 4 —
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培劲,时任
董事兼总经理柏远智,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朱诚,时任董事雷晟、
郑主文,时任监事吴宏斌、高国富、黄明光,时任副总经理吴永
忠、唐文、丁照华,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胥洋,时任总经
理特别助理义志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
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
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对黄培劲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04-14

处罚对象:

黄培劲

— 1 —
关于对黄培劲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黄培劲,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经查明, 黄培劲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股份被动减持违规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科技”)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披露《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黄培
劲所持 142,504,000 股神农科技股份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被司法
划转至湖南省弘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弘德”)
名下,被划转股份占神农科技总股本的 13.92%。前述股份司法划
转处于神农科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
— 2 —
2016 年 10 月 23 日,黄培劲与湖南弘德签订《借款协议》,
约定以黄培劲持有的 17.73%的神农科技股份为质押,向湖南弘德
借款 9 亿元。《借款协议》签订后,湖南弘德向黄培劲支付借款 8
亿元,因未能及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湖南弘德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2017 年 1 月 17 日,
黄培劲与湖南弘德签订《和解协议》,约定黄培劲以持有的
181,504,000 股的神农科技股份作价 10 亿元,在抵偿欠湖南弘德
的全部 8 亿元借款本息后,上述股权过户至湖南弘德名下之前,
湖南弘德将向黄培劲支付差价 2 亿元。在《和解协议》签订当日,
黄培劲与湖南弘德签订了《 <借款协议>并<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湖南弘德应在股权全部过户后向黄
培劲额外无条件支付 5 亿元作为获得控制权的额外成本,湖南弘
德应在股权全部过户至其名下后三个月内向黄培劲支付上述款
项。上述补充协议是对《借款协议》和《和解协议》内容作出的
补充约定,对黄培劲向湖南弘德转让神农科技控制权具有重大影
响,黄培劲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才
对上述协议内容予以补充披露。
黄培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10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11 条和《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
九条的规定。
— 3 —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黄培劲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黄培劲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4 月 14 日
— 4 —

神农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x

来源:证券时报2020-01-02

处罚对象:

海南保亭南繁种业高技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1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保亭南繁
种业高技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繁种业”)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
收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本机关”)出具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保综法罚告字[2019]第 1200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
    近日收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保
综法罚字[2019]第 128 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你(单位)于 2013 年 7 月 21 日在保城镇七仙岭毛介村委会排寮村以
南 75 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七仙岭神农谷南繁种业国际
培训中心项目 57 栋建(构)筑物,分别为:袁隆平工作室 1 栋(含测绘编号 1
﹟、60﹟、61﹟),别墅 56 栋测绘编号 4﹟、5﹟、6﹟、7﹟、8﹟、9﹟、10﹟、
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30﹟、31﹟、32﹟、33﹟、
34﹟、35﹟、36﹟、37﹟、38﹟、39﹟、40﹟、41﹟、42﹟、43﹟、44﹟、45
﹟、46﹟、47﹟、48﹟、49﹟、50﹟、51﹟、52﹟、53﹟、54﹟、55﹟、56﹟、
57﹟、58﹟、59﹟,总占地面积 9,586.6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798.14 平方
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没收上述“七
仙岭神农谷南繁种业国际培训中心”项目内违法建设的 57 栋建(构)筑物,总
占地面积 9,586.6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798.14 平方米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 1、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保亭县人民政府或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2、六个月内直接向
保亭县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南繁种业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第(八)
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南繁种业将申请行政诉讼,最终
处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南繁种业最终被处罚,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9 年净利润约为 10,798.26 万元(最
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5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