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3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第一被申请人戴
政、第二被申请人阙登峰(以下合称为“被申请人方”)之间投资协
议争议一案,近日被申请人方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限制消费令》【(2020)京 01 执 192 号】。
现将有关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与被申请人方、北京决胜嘉业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决胜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决
胜股份”)以及决胜股份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投资协议》
及《附条件生效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出资1.7亿元,
获得决胜股份18.889%的股权,同时根据协议“业绩补偿”条款约定
决胜股份2017年财务指标等完成率低于承诺值时,公司有权行使回购
权。公司已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投资款,成为决胜股份股东,而决胜
股份亏损严重,已经触发协议中的回购条件。故公司根据协议“争议
解决”条款的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贸仲”)提交仲裁申请。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DS20190298号投资
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19)中国贸仲京字第019114号】,具体请
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5)。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裁决书》【[2019]
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736号】,具体请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关
于仲裁事项裁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二、有关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向中国贸仲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
请人戴政、阙登峰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申请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提交至北京一中院,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对保全财产采取了查
封、冻结的保全措施。
因被申请人方未按裁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底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执行立案申请,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关
于被申请人戴政、阙登峰《限制消费令》【(2020)京 01 执 192 号】
并查询相关信息后知悉:北京一中院于 2020 年 1 月 5 日立案执行,
因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
付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第三条的规定,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对被申请人戴政、阙登峰采取限
制消费措施,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仲裁裁决实际执行效果,公司将按照谨慎性
原则,根据仲裁裁决实际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和后
期利润的影响情况。
公司将督促被申请人方履行仲裁裁决,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合
法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0)京 01 执 192
号】。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