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纺织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安诺其”)于近日收到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22】河3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3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配合山东省2022年“两打”专项行动
东营检查组对东营安诺其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建设一处污水处理站的缓存池中
的废水经处推水泵通过一根直径约200mm的管道直接外排至下游污水处理厂,在该管
道流量计分支出一根直径50mm的支管。经查阅监控视频发现,该支管多次出现无水流,
但在线平台流量数据显示正常外排废水;还发现向自动在线取样水池注入自来水。上述
行为存在干扰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稀释监测样品。东营安诺其的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
处罚裁量基准》(四)水污染放置类序号7的规定,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东营安诺
其处罚662,500元。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公司
要求东营安诺其及时整改上述违法行为,追究事故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贯培
训,梳理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地执行。截至公告披露日,该
事项已整改完毕。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增强环保合规意识,加强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控制与
监督,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全资子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则》第10.5.1条、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东营安诺其将在收到上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公司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子公司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杜绝此类事件
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