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综执(市中)处字(2018)第2442号”行政处罚2019年1月10日,发行人收到济南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济综执(市中)处字(2018)第24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发行人”在华润置地兴隆片区F-5A地块工地施工过程中,工地现场存在裸未覆盖,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的现象,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由,对发行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针对上述行政处罚,济南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认为:该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