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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002984)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01-24 50480.91 3481.27 14.39 359.41 0.27
2025-01-23 52009.69 4509.23 14.86 366.40 0.26
2025-01-22 48883.73 1770.94 14.72 367.56 0.02
2025-01-21 49108.10 1790.05 14.78 377.19 0
2025-01-20 49606.33 2091.18 15.06 388.40 0.28
2025-01-17 51816.93 3837.82 14.78 379.11 6.20
2025-01-16 51935.03 1741.82 8.84 220.91 0
2025-01-15 52398.40 1109.18 9.10 224.68 0.70
2025-01-14 52680.90 1216.62 8.40 207.56 0.45
2025-01-13 54350.89 1034.75 8.03 188.79 0.24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12-31 1 基金 35 4170.04 5.915
2024-09-30 1 其他 8 8044.32 11.504
2 基金 72 7376.88 10.550
3 QFII 1 1496.52 2.140
4 社保 1 1067.04 1.526
2024-06-30 1 基金 460 14354.92 20.569
2 其他 20 9938.24 14.240
3 QFII 1 1299.80 1.862
2024-03-31 1 其他 11 6989.93 13.898
2 基金 49 4983.94 9.909
2023-12-31 1 基金 246 9204.64 22.241
2 其他 13 8095.53 19.561
3 保险 1 841.67 2.034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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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50103 23.43 23.43 0 20.06 47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

20241212 25.43 25.43 0 8.20 208.53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41205 24.66 24.66 0 8.20 202.21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41127 25.75 25.75 0 20.06 516.55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41112 25.97 25.97 0 29.78 773.39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40919 22.31 23.58 -5.39 179.20 3997.9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秦岭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4-12-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号
发文单位 青岛证监局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秦龙
公告日期 2024-12-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森麒麟: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青岛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秦龙
公告日期 2024-12-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森麒麟: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青岛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秦龙
公告日期 2024-11-29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森麒麟:关于对秦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秦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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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12-26

处罚对象:

秦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号
当事人:秦龙。男,1965年7月出生,时任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秦龙短线交易“麒麟转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秦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秦龙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4月19日,秦龙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卖出森麒麟可转换公司债券“麒麟转债”30,500张,成交金额408.60万元。2024年7月3日、7月4日,秦龙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分别买入“麒麟转债”103,270张、57,160张,成交金额合计2,095.46万元,存在将持有的“麒麟转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以上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及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秦龙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秦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还应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到青岛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2024年12月25日

森麒麟: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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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4-12-26

处罚对象:

秦龙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公告编号:2024-13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麒麟”)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因涉嫌短线交易收到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麒麟转债”可转债,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秦龙先生立案调查。
    秦龙先生已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8 号)、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 号)。现将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相
关结果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相关情况
    自公司成立至今,秦龙先生任公司董事长。2024 年 4 月 19 日,秦龙先生通
过名下证券账户卖出森麒麟可转换公司债券“麒麟转债”30,500 张,成交金额
408.60 万元。2024 年 7 月 3 日、7 月 4 日,秦龙先生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分别买
入“麒麟转债”103,270 张、57,160 张,成交金额合计 2,095.46 万元。存在将
持有的“麒麟转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以上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
及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聊天记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明细等证
据证明。
    青岛证监局认为,秦龙先生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
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青岛证监局拟决定:
    对秦龙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12 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青岛证监局拟对
秦龙先生实施的处罚决定,秦龙先生未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对秦龙先生短线交易“麒麟转债”
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青岛证监局认为,秦龙先生将持有的“麒麟转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
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
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
    对秦龙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12 万元罚款。
    三、其他说明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已调查、办理
终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
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有序进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s://www.szse.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森麒麟: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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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4-12-26

处罚对象:

秦龙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公告编号:2024-13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麒麟”)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因涉嫌短线交易收到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麒麟转债”可转债,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秦龙先生立案调查。
秦龙先生已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8 号)、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 号)。现将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相
关结果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相关情况
自公司成立至今,秦龙先生任公司董事长。2024 年 4 月 19 日,秦龙先生通
过名下证券账户卖出森麒麟可转换公司债券“麒麟转债”30,500 张,成交金额
408.60 万元。2024 年 7 月 3 日、7 月 4 日,秦龙先生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分别买
入“麒麟转债”103,270 张、57,160 张,成交金额合计 2,095.46 万元。存在将
持有的“麒麟转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以上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
及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聊天记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明细等证
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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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证监局认为,秦龙先生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
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青岛证监局拟决定:
对秦龙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12 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青岛证监局拟对
秦龙先生实施的处罚决定,秦龙先生未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对秦龙先生短线交易“麒麟转债”
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青岛证监局认为,秦龙先生将持有的“麒麟转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
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
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
对秦龙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12 万元罚款。
三、其他说明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已调查、办理
终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
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有序进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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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zse.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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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关于对秦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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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4-11-29

处罚对象:

秦龙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1019 号
关于对秦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秦龙,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查明,秦龙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秦龙卖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麒麟转债”30,500 张,交易
金额 408.60 万元。2024 年 7 月 3 日、7 月 4 日,秦龙分别买入
“麒麟转债”103,270 张、57,160 张,交易金额合计 2,095.46
万元。秦龙作为公司董事,前述买入时间、卖出时间间隔不足六
个月,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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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秦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3.4.1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秦龙给予通报批评的
处分。
对于秦龙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
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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