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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002966)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16 46820.54 996.51 238.39 1709.22 13.39
2024-04-15 47523.00 1413.67 246.58 1765.48 8.86
2024-04-12 47933.16 1785.75 248.42 1738.91 19.04
2024-04-11 47341.87 1377.55 234.92 1667.90 0.18
2024-04-10 47395.30 1071.20 247.96 1782.80 14.27
2024-04-09 47563.54 2619.03 240.63 1725.28 0.10
2024-04-08 45948.34 1548.64 255.10 1829.03 13.50
2024-04-03 45570.92 1598.39 250.20 1788.90 12.28
2024-04-02 45272.22 940.85 248.52 1794.33 5.65
2024-04-01 45818.19 1307.97 257.87 1848.94 15.86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3-12-31 1 基金 318 23410.53 6.569
2 其他 1 1.84 0.001
2023-09-30 1 其他 9 120141.98 33.712
2 社保 1 5800.00 1.627
3 基金 26 3638.06 1.021
2023-06-30 1 其他 15 118442.83 33.440
2 基金 345 24032.00 6.785
3 社保 1 5800.98 1.638
2023-03-31 1 其他 13 120651.24 34.062
2 社保 1 5800.98 1.638
3 基金 26 3372.12 0.952
2022-12-31 1 其他 16 131193.34 37.038
2 基金 356 30561.16 8.628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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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2-19 7.18 7.18 0 72.20 518.40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12-08 5.79 6.41 -9.67 150.00 868.50

买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旺墩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三香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22 6.21 6.97 -10.90 70.00 434.70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天成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天成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22 6.21 6.97 -10.90 70.00 434.70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天成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天成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22 6.21 6.97 -10.90 70.00 434.70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天成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天成路证券营业部

2023-07-25 5.98 6.80 -12.06 122.94 735.19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天成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天成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1-04-08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公告日期 2020-11-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南通分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公告日期 2020-11-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日期 2020-11-2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发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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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1-04-08

处罚对象: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股票简称:苏州银行                                   股票代码:00296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2021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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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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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行有权按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本行在获得相关监管
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
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为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本次可转债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
并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如果本行股价持续下跌并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修正方案
被股东大会否决,可能影响投资可转债的收益率。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
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
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
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
人主动回售。
三、关于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说明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普通股股
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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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上述方案需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但本行董事会可能基于当时的股票市场、自身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多重
因素的考虑,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
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本行董事会不
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需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亦可
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由于本行的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环境以及本行经营业绩
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本行根据向下修正条款
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
面值”的规定,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关于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本行的股价走势取决于本行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方
面因素。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本行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
者本行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亦或者即使本行向下修正
转股价格,本行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产生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五、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
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行股票价格、赎回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投资者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
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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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本行提醒投资
者充分认识到可转债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
策。
六、关于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其出
具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行经营环
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若出现任何
影响本行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的事项,评级机构有可能调低本行
的主体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从而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本次可转
债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关于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经审计净资产高于 15 亿元,因此本次
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
件,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险。
八、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一)分红回报规划对股利分配的规定
    根据本行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审议通过的《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行股利分配
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本行
将根据各股东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行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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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行
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制订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制订着眼于本行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
行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
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利润分配的顺序
    本行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本行法定
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行的法定公积金不足
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本行应提取一般准备,一般准备金提取比例应符合有权监管部门的要求,否
则不得进行后续分配。
    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本行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
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若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
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行每一年
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
可以进行现金分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
    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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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回报规划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本行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间、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本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本行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如本行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本行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收益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行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本行应为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本行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应每
三年制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就未来三年的分红政策进行规划。本行董事会在制
订股东回报规划时,应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和吸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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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意见和建议。本行董事会制订的分红政策及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本行外部政策、经营环境变化并对
本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本行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
论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
股东的意见。
    7、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
划由本行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本行《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的规定
    本行《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1、本行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一般准备;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红利。
    上述分配方案根据每年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大
会决定。本行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本行的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
本的 25%。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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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本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 2/3 以上董事同意,
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
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
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若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
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行每一年
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
可以进行现金分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
    (4)利润分配的监督机制
    如本行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本行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收益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行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本行应为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本行外部政策、经营环境变化并对
本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本行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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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
论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
股东的意见。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8 年 4 月 13 日,本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017 年度每 10 股派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30,000.00 万元。
    2019 年 3 月 20 日,本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018 年度每 10 股派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30,000.00 万元。
    2020 年 5 月 19 日,本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019 年度每 10 股派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66,666.67 万元。2019 年度,本行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含税)(元)                      2.00        1.00        1.00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千元)                      666,667      300,000     300,000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2,473,006   2,241,964   2,109,8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6.96%      13.38%      14.22%
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
                                                                55.68%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如上表列示,本行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行最近 3 年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均结转到下一年度,按
照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留做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九、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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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
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的分析,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
诺等事项。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
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
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
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
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造成本
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
长无法覆盖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则本行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
险,进而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
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行可
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
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本
行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本行的经营业绩,增强本行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
包括:(1)提升资本使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2)保持股东回报政策的稳定性;
(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
    上述措施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苏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十、银行业持续增长前景不确定的风险
    银行业的经营发展与宏观经济环境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
稳,但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宏观经济下行
压力依然较大,经济结构调整及产能过剩治理仍将持续推进,银行业信用风险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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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下行压力,资产质量将持续承压。债券市场违约事件增多导致银行业投资风
险上升,利率汇率市场化深入推进将使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
加大,行业外部风险上升将导致输入性风险增大,多种风险并存对银行业持续提
升全面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本行不能针对上述情况通过改变经营模式、降低营运成本或提升经营效率
等方式作出有效应对,则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本行不良贷款率上升、贷款损
失增加、投资产品价值下跌以及融资成本上升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对本行的业务、
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本行 2020 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根据 2020 年度业绩
快报,预计 2020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72 亿元。根据业绩
快报及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本行 2020 年年报披露后,2018、2019、2020 年
相关数据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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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 2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 2
   三、关于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说明 ................ 2
   四、关于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 3
   五、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 3
   六、关于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 4
   七、关于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 4
   八、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 4
   九、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 9
   十、银行业持续增长前景不确定的风险 .............................................................. 10
   十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11
目     录 ......................................................................................................................... 12
释     义 ......................................................................................................................... 15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本行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方案 .................................................................................................. 20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0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34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 34
   二、与我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 45
   三、与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关的风险 ...................................................................... 47
   四、其他风险 .......................................................................................................... 50
第三节 本行基本情况 ............................................................................................... 52
   一、本行历史沿革 .................................................................................................. 52
   二、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60
   三、本行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6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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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行的组织结构 .............................................................................................. 62
  五、本行自上市以来历次股权融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68
  六、报告期内本行及主要股东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68
  七、最近三年债券的发行、资信评级及偿还情况 .............................................. 78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79
  九、股利分配政策与资本规划 .............................................................................. 89
第四节 本行的业务与资产 ....................................................................................... 99
  一、银行业的基本情况 .......................................................................................... 99
  二、本行的竞争地位与竞争优势 ........................................................................ 110
  三、业务和经营 .................................................................................................... 112
  四、本行经营范围和特许经营情况 .................................................................... 130
  五、主要固定资产 ................................................................................................ 131
  六、抵债资产 ........................................................................................................ 134
  七、主要无形资产 ................................................................................................ 135
  八、信息技术 ........................................................................................................ 145
第五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149
  一、风险管理概况 ................................................................................................ 149
  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 152
  三、本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 156
  四、反洗钱工作 .................................................................................................... 165
  五、内部审计 ........................................................................................................ 166
  六、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建设 .................................................................... 167
  七、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建设概况 ............................................................ 168
  八、内部控制主要缺陷 ........................................................................................ 183
  九、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 183
  十、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 183
  十一、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 ................................................................ 183
第六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85
  一、同业竞争 ........................................................................................................ 185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186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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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安排与措施 ............................................................ 192
  四、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 196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97
  一、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 197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 197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213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213
  五、非经常性损益 ................................................................................................ 21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5
  一、资产负债分析 ................................................................................................ 215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41
  三、现金使用分析 ................................................................................................ 256
  四、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 259
  五、资本性支出 .................................................................................................... 261
  六、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262
  七、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264
  八、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87
第九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88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 288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288
第十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0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29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90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 292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292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9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31
  一、备查文件 ........................................................................................................ 331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南通分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x

来源:证券时报2020-11-26

处罚对象: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278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行”或“苏州银行”)已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金杜”或“发行人律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对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回复。
    现就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顺序与贵会
反馈意见中的问题顺序相同;序号“1-1”,表示问题“一、重点问题”的第一个
问题;“1-1-1”,表示问题“一、重点问题”的第一个问题的第一个要点,其他
序号类推)。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相关用语具有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1
                                                               目录
目录................................................................................................................................ 2
一、重点问题................................................................................................................ 5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5
       1-2 关于资金来源。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资本金的构成、金额及比例、资本充
       足率及变化情况,说明资金来源的合规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资金
       被违规占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4
       1-3 关于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相关公司治理机制
       是否建立健全,报告期末申请人资金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的风险;(2)申
       请人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结合关联企业与申请人的异常交易,说明是否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输送利益或利润操纵的情形;(3)对照监管部门
       规定,说明各项业务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
       并有效运行。请保荐机构和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1
       1-4 关于理财业务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
       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
       品结构,是否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2)结合
       报告期内主要理财投资业务底层资产情况,说明底层资产运行出现重大不
       利、不及预期的情况及风险;(3)说明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业务的核查、产
       品报备情况,过渡期安排。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5
       1-5 关于同业业务相关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各类同业投资的构成、金
       额、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投资对手方涉及风险银行的,说明同业
       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后续收回情况;(2)说明同
       业投资中是否存在“非标”产品及其风险状况,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
       求。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4
       1-6 关于表外业务相关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各类表外业务的销售方式、
       运作模式、收益情况、资产减值情况、杠杆情况、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约定,
                                                                   2
结合投资标的资产质量及内控情况,说明表外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2)说明报告期内使用表内资产购买表外资产、将表内业务转表外业务发
生的时间、金额、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相关业务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
大经营风险。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1
1-7 关于监管指标。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同业业务占比、贷款集中度、
存贷比、非标业务占比(影子银行情况)等相关经营指标情况,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0
1-8 关于不良贷款。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7%、1.53%、
1.68%和 1.43%。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别贷款的
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 90 天以上
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与贷款实际情况
相符;(2)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
划分至不良贷款的情形;(3)报告期公司各类不良贷款率数值及变化趋势是
否与同行业、同规模上市银行相近,并说明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
差异原因,不良贷款划分是否真实谨慎。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75
1-9 关于投资业务风险。2019 年以来,申请人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占营业收入
比例 20%以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 473.16 亿元、709.38 亿元、196.58
亿元和 0.57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投资收益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
理性;(2)针对投资业务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
被投资人及被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3)若被投资人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出
现问题,是否会对申请人盈利能力、资金流动性以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6
1-10 报告期内,申请人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4.8 亿元、
20.5 亿元、30.43 亿元和 19.96 亿元,金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增幅显著高于
营业收入增幅。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
损失)构成情况及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资产
                                                        3
       质量状况分析减值损失增长较快的原因,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合理,
       是否存在通过一次性计提、跨期计提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1
       1-11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申请人经营业绩较好,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均为负值。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
       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7
二、一般问题............................................................................................................ 102
       2-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相关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的基本案情、
       诉讼请求,目前审判进度及执行情况,若败诉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102
       2-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行
       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发表核查意见。............................................................ 110
                                                             4
    一、重点问题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本行、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存
在如下行政处罚事项:
                                   5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全行通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中国银              本行淮安支行因未审慎监
                                                   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监会淮              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
1             2017.02.20                           了处罚;同时,对全行员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安监管              况,被中国银监会淮安监管
                                                   工加强业务与合规培训,         慎经营规则的;……”。
       分局              分局处以罚款 200,000 元。
                                                   加强业务检查。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
                                                    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泗阳东吴                                   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
                                                    度;对相关系统进行优化,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完善补充客户信息;加强
2    宿迁市   2017.06.22 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制度学习,提升业务素养;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
                                                    加 强 检 查监 督 与宣 传 培
       行                处以罚款 80,000 元。                                     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训。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未达到“情节严重”情形的最低
                                                                                  罚款金额,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泗洪东吴
                                                    已补报备;加强业务辅导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账户开立信息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健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3    宿迁市   2017.07.26 未向人民银行备案,被中国
                                                    全制度,加强同业账户管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理。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
       行                处以罚款 15,000 元。
                                                                                  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宿豫东吴     已更新证件并补报备;规
                                                                                  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账户开立信息     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同
                                                                                  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宿迁市   2017.07.26 未向人民银行备案,被中国   业业务治理体系;加强内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部自查,提高从业人员业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行                处以罚款 15,000 元。       务素质。
     中国银              本行泰州分行因违反审慎     认真分析经营管理工作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5             2017.09.08
     监会泰              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泰   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合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6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州监管               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20 万 规教育月活动,提升全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分局               元。                     员工合规经营意识;全面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部署整改、问责工作;完         慎经营规则的;……”。
                                                   善内控制度,优化绩效考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核指标;加强贷款基础管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理;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
                         本行南通分行因开立或撤
                                                                                  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
                         销账户未在规定的时限内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金融
                         报备,被中国人民银行南通
     中国人                                                                       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
                         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        加强对单位结算账户的开
     民银行                                                                       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
                         罚款 5,000 元;本行南通分     户审核和报备工作;完善
6    南通市   2018.01.17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行因对贴现票据真实性贸        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
     中心支                                                                       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易背景审核不严,被中国人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南通分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
                         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给
                                                                                  十七条而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予 警 告 并 处罚 款 100,000
                                                                                  形;本行南通分行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而所受罚款金
                         元。
                                                                                  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该笔行政
                                                                                  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本行赣榆支行因贴现业务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贸易背景真实性存在瑕疵,                                 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
     中国人              被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                                   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已补报备;完善系统;加
     民银行              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 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强业务培训,提高合规意
7    连云港   2018.02.05 款 90,000 元;本行赣榆支                                 ”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
                                                       识;加强监督检查,对相
     市中心              行因银行结算账户备案不                                   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
                                                       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支行              符合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                                 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给予警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告并处罚款 8,000 元。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赣榆支行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而
                                                                           7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
                                                                              赣榆支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而所受罚款金
                                                                              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该笔行政
                                                                              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中国人              本行因若干户个人银行结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民银行              算账户数据未向人民银行 已补报备;完善系统,补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
8    苏州市   2018.03.19 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被 充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 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
     中心支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 业务流程。                    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行                支行处以罚款 5,000 元。                              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事件发生后,按照“从重
                                                  从严、上追两级”的原则,
                                                  对涉及的贷款经办和管理
                                                  人员实施严肃问责,共有
                         本行宿迁洋河支行因在授 15 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中国银
                         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中未 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合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监会宿
9             2018.09.26 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被中 计经济处罚 41.6 万元;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迁监管
                         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处 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信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分局
                         以罚款 45 万元。         用风险、操作风险、员工 慎经营规则的;……”。
                                                  道德风险问题,认真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开 展 风 险处 置 与问 题 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改,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防范声誉风险。
     中国银              本行因不良资产非洁净出 已纠正相关行为;对相关
10            2018.11.20
     监会苏              表,被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 资产开展清收处置工作;
                                                                         8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州银监              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元。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分局
                         本行泰州分行因存量个人
                         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备案错
                         误,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款 30,000 元;本行泰州分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中国人
                         行因个别个人银行结算账      已补备案,更正会计核算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
     民银行
                         户销户未备案,被中国人民    科目和账户属性;完善系 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
11   泰州市   2018.12.14
                         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给予      统和业务流程;加强业务 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中心支
                         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本   培训。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
       行
                         行泰州分行因代理国库业                             六款而所受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因违反《商业银行、
                         务会计核算科目、账户属性                           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而所受罚款金额较小;据
                         有误,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                           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 5,000
                         元。
                         本行淮安分行因办理经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国家外              项目资金收付时未对交易                                 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
                                                     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汇管理              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
                                                     加强企业尽职调查和贷后
12   局淮安   2019.10.16 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                                 业务:(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
                                                     管理;组织培训学习,加
     市中心              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                               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强自查自纠。
       支局              市中心支局处以罚款 40 万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元。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本行淮安分行因贷款业务      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中国银
                         经营不审慎,授信条件落实    责;制定整改方案,完善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保监会
13            2019.11.27 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淮    内控制度体系;强化信贷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淮安监
                         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    管理力度,切实做好贷款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
     管分局
                         元;本行淮安分行因票据业    “三查”;加强合规知识培   规则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9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务经营不审慎,办理贸易背 训;创新监督检查模式。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
                           景不真实的票据承兑和贴                                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现业务,被中国银保监会淮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
                           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     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
     中国人
                           被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     人员严肃问责。加强反洗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银行
                           心支行处以罚款 72 万元;   钱相关内控制度的学习和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
14   常州市   2019.11.28
                           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     培训,优化反洗钱系统设     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中心支
                           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   置,组织检查,强化反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相关行政
       行
                           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     钱执行力度。               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在相关处罚决定书
                           行处以罚款 24 万元。                                  中列明的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据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
                                                                                 法违规。
     

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x

来源:证券时报2020-11-26

处罚对象:

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278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行”或“苏州银行”)已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金杜”或“发行人律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对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回复。
    现就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顺序与贵会
反馈意见中的问题顺序相同;序号“1-1”,表示问题“一、重点问题”的第一个
问题;“1-1-1”,表示问题“一、重点问题”的第一个问题的第一个要点,其他
序号类推)。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相关用语具有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1
                                                               目录
目录................................................................................................................................ 2
一、重点问题................................................................................................................ 5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5
       1-2 关于资金来源。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资本金的构成、金额及比例、资本充
       足率及变化情况,说明资金来源的合规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资金
       被违规占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4
       1-3 关于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相关公司治理机制
       是否建立健全,报告期末申请人资金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的风险;(2)申
       请人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结合关联企业与申请人的异常交易,说明是否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输送利益或利润操纵的情形;(3)对照监管部门
       规定,说明各项业务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
       并有效运行。请保荐机构和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1
       1-4 关于理财业务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
       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
       品结构,是否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2)结合
       报告期内主要理财投资业务底层资产情况,说明底层资产运行出现重大不
       利、不及预期的情况及风险;(3)说明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业务的核查、产
       品报备情况,过渡期安排。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5
       1-5 关于同业业务相关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各类同业投资的构成、金
       额、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投资对手方涉及风险银行的,说明同业
       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后续收回情况;(2)说明同
       业投资中是否存在“非标”产品及其风险状况,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
       求。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4
       1-6 关于表外业务相关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各类表外业务的销售方式、
       运作模式、收益情况、资产减值情况、杠杆情况、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约定,
                                                                   2
结合投资标的资产质量及内控情况,说明表外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2)说明报告期内使用表内资产购买表外资产、将表内业务转表外业务发
生的时间、金额、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相关业务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
大经营风险。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1
1-7 关于监管指标。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同业业务占比、贷款集中度、
存贷比、非标业务占比(影子银行情况)等相关经营指标情况,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0
1-8 关于不良贷款。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7%、1.53%、
1.68%和 1.43%。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别贷款的
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 90 天以上
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与贷款实际情况
相符;(2)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
划分至不良贷款的情形;(3)报告期公司各类不良贷款率数值及变化趋势是
否与同行业、同规模上市银行相近,并说明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
差异原因,不良贷款划分是否真实谨慎。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75
1-9 关于投资业务风险。2019 年以来,申请人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占营业收入
比例 20%以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 473.16 亿元、709.38 亿元、196.58
亿元和 0.57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投资收益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
理性;(2)针对投资业务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
被投资人及被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3)若被投资人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出
现问题,是否会对申请人盈利能力、资金流动性以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6
1-10 报告期内,申请人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4.8 亿元、
20.5 亿元、30.43 亿元和 19.96 亿元,金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增幅显著高于
营业收入增幅。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
损失)构成情况及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资产
                                                        3
       质量状况分析减值损失增长较快的原因,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合理,
       是否存在通过一次性计提、跨期计提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1
       1-11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申请人经营业绩较好,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均为负值。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
       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7
二、一般问题............................................................................................................ 102
       2-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相关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的基本案情、
       诉讼请求,目前审判进度及执行情况,若败诉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102
       2-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行
       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发表核查意见。............................................................ 110
                                                             4
    一、重点问题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本行、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存
在如下行政处罚事项:
                                   5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全行通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中国银              本行淮安支行因未审慎监
                                                   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监会淮              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
1             2017.02.20                           了处罚;同时,对全行员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安监管              况,被中国银监会淮安监管
                                                   工加强业务与合规培训,         慎经营规则的;……”。
       分局              分局处以罚款 200,000 元。
                                                   加强业务检查。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
                                                    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泗阳东吴                                   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
                                                    度;对相关系统进行优化,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完善补充客户信息;加强
2    宿迁市   2017.06.22 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制度学习,提升业务素养;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
                                                    加 强 检 查监 督 与宣 传 培
       行                处以罚款 80,000 元。                                     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训。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未达到“情节严重”情形的最低
                                                                                  罚款金额,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泗洪东吴
                                                    已补报备;加强业务辅导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账户开立信息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健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3    宿迁市   2017.07.26 未向人民银行备案,被中国
                                                    全制度,加强同业账户管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理。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
       行                处以罚款 15,000 元。
                                                                                  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宿豫东吴     已更新证件并补报备;规
                                                                                  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账户开立信息     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同
                                                                                  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宿迁市   2017.07.26 未向人民银行备案,被中国   业业务治理体系;加强内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部自查,提高从业人员业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行                处以罚款 15,000 元。       务素质。
     中国银              本行泰州分行因违反审慎     认真分析经营管理工作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5             2017.09.08
     监会泰              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泰   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合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6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州监管               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20 万 规教育月活动,提升全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分局               元。                     员工合规经营意识;全面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部署整改、问责工作;完         慎经营规则的;……”。
                                                   善内控制度,优化绩效考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核指标;加强贷款基础管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理;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
                         本行南通分行因开立或撤
                                                                                  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
                         销账户未在规定的时限内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金融
                         报备,被中国人民银行南通
     中国人                                                                       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
                         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        加强对单位结算账户的开
     民银行                                                                       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
                         罚款 5,000 元;本行南通分     户审核和报备工作;完善
6    南通市   2018.01.17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行因对贴现票据真实性贸        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
     中心支                                                                       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易背景审核不严,被中国人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南通分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
                         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给
                                                                                  十七条而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予 警 告 并 处罚 款 100,000
                                                                                  形;本行南通分行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而所受罚款金
                         元。
                                                                                  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该笔行政
                                                                                  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本行赣榆支行因贴现业务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贸易背景真实性存在瑕疵,                                 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
     中国人              被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                                   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已补报备;完善系统;加
     民银行              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 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强业务培训,提高合规意
7    连云港   2018.02.05 款 90,000 元;本行赣榆支                                 ”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
                                                       识;加强监督检查,对相
     市中心              行因银行结算账户备案不                                   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
                                                       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支行              符合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                                 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给予警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告并处罚款 8,000 元。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赣榆支行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而
                                                                           7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
                                                                              赣榆支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而所受罚款金
                                                                              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该笔行政
                                                                              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中国人              本行因若干户个人银行结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民银行              算账户数据未向人民银行 已补报备;完善系统,补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
8    苏州市   2018.03.19 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被 充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 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
     中心支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 业务流程。                    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行                支行处以罚款 5,000 元。                              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事件发生后,按照“从重
                                                  从严、上追两级”的原则,
                                                  对涉及的贷款经办和管理
                                                  人员实施严肃问责,共有
                         本行宿迁洋河支行因在授 15 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中国银
                         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中未 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合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监会宿
9             2018.09.26 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被中 计经济处罚 41.6 万元;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迁监管
                         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处 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信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分局
                         以罚款 45 万元。         用风险、操作风险、员工 慎经营规则的;……”。
                                                  道德风险问题,认真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开 展 风 险处 置 与问 题 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改,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防范声誉风险。
     中国银              本行因不良资产非洁净出 已纠正相关行为;对相关
10            2018.11.20
     监会苏              表,被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 资产开展清收处置工作;
                                                                         8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州银监              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元。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分局
                         本行泰州分行因存量个人
                         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备案错
                         误,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款 30,000 元;本行泰州分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中国人
                         行因个别个人银行结算账      已补备案,更正会计核算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
     民银行
                         户销户未备案,被中国人民    科目和账户属性;完善系 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
11   泰州市   2018.12.14
                         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给予      统和业务流程;加强业务 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中心支
                         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本   培训。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
       行
                         行泰州分行因代理国库业                             六款而所受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因违反《商业银行、
                         务会计核算科目、账户属性                           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而所受罚款金额较小;据
                         有误,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                           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 5,000
                         元。
                         本行淮安分行因办理经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国家外              项目资金收付时未对交易                                 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
                                                     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汇管理              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
                                                     加强企业尽职调查和贷后
12   局淮安   2019.10.16 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                                 业务:(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
                                                     管理;组织培训学习,加
     市中心              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                               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强自查自纠。
       支局              市中心支局处以罚款 40 万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元。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本行淮安分行因贷款业务      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中国银
                         经营不审慎,授信条件落实    责;制定整改方案,完善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保监会
13            2019.11.27 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淮    内控制度体系;强化信贷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淮安监
                         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    管理力度,切实做好贷款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
     管分局
                         元;本行淮安分行因票据业    “三查”;加强合规知识培   规则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9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务经营不审慎,办理贸易背 训;创新监督检查模式。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
                           景不真实的票据承兑和贴                                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现业务,被中国银保监会淮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
                           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     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
     中国人
                           被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     人员严肃问责。加强反洗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银行
                           心支行处以罚款 72 万元;   钱相关内控制度的学习和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
14   常州市   2019.11.28
                           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     培训,优化反洗钱系统设     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中心支
                           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   置,组织检查,强化反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相关行政
       行
                           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     钱执行力度。               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在相关处罚决定书
                           行处以罚款 24 万元。                                  中列明的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据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
                                                                                 法违规。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x

来源:证券时报2020-11-26

处罚对象: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278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行”或“苏州银行”)已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金杜”或“发行人律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对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回复。
    现就贵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顺序与贵会
反馈意见中的问题顺序相同;序号“1-1”,表示问题“一、重点问题”的第一个
问题;“1-1-1”,表示问题“一、重点问题”的第一个问题的第一个要点,其他
序号类推)。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相关用语具有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1
                                                               目录
目录................................................................................................................................ 2
一、重点问题................................................................................................................ 5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5
       1-2 关于资金来源。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资本金的构成、金额及比例、资本充
       足率及变化情况,说明资金来源的合规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资金
       被违规占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4
       1-3 关于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相关公司治理机制
       是否建立健全,报告期末申请人资金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的风险;(2)申
       请人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结合关联企业与申请人的异常交易,说明是否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输送利益或利润操纵的情形;(3)对照监管部门
       规定,说明各项业务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
       并有效运行。请保荐机构和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1
       1-4 关于理财业务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
       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
       品结构,是否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2)结合
       报告期内主要理财投资业务底层资产情况,说明底层资产运行出现重大不
       利、不及预期的情况及风险;(3)说明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业务的核查、产
       品报备情况,过渡期安排。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5
       1-5 关于同业业务相关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各类同业投资的构成、金
       额、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投资对手方涉及风险银行的,说明同业
       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后续收回情况;(2)说明同
       业投资中是否存在“非标”产品及其风险状况,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
       求。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4
       1-6 关于表外业务相关风险。请申请人:(1)说明各类表外业务的销售方式、
       运作模式、收益情况、资产减值情况、杠杆情况、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约定,
                                                                   2
结合投资标的资产质量及内控情况,说明表外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2)说明报告期内使用表内资产购买表外资产、将表内业务转表外业务发
生的时间、金额、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相关业务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
大经营风险。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1
1-7 关于监管指标。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同业业务占比、贷款集中度、
存贷比、非标业务占比(影子银行情况)等相关经营指标情况,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业务开展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0
1-8 关于不良贷款。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请人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7%、1.53%、
1.68%和 1.43%。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贷款五级分类中,各类别贷款的
划分依据及具体比例,划分为不良类贷款是否充分、完整,逾期 90 天以上
贷款情况,是否均划分为不良贷款,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与贷款实际情况
相符;(2)报告期是否存在重要客户贷款出现债务危机、但仍未将相关贷款
划分至不良贷款的情形;(3)报告期公司各类不良贷款率数值及变化趋势是
否与同行业、同规模上市银行相近,并说明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
差异原因,不良贷款划分是否真实谨慎。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75
1-9 关于投资业务风险。2019 年以来,申请人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占营业收入
比例 20%以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 473.16 亿元、709.38 亿元、196.58
亿元和 0.57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投资收益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
理性;(2)针对投资业务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
被投资人及被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3)若被投资人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出
现问题,是否会对申请人盈利能力、资金流动性以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6
1-10 报告期内,申请人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4.8 亿元、
20.5 亿元、30.43 亿元和 19.96 亿元,金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增幅显著高于
营业收入增幅。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
损失)构成情况及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资产
                                                        3
       质量状况分析减值损失增长较快的原因,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合理,
       是否存在通过一次性计提、跨期计提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1
       1-11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申请人经营业绩较好,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均为负值。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
       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7
二、一般问题............................................................................................................ 102
       2-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相关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的基本案情、
       诉讼请求,目前审判进度及执行情况,若败诉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102
       2-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行
       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发表核查意见。............................................................ 110
                                                             4
    一、重点问题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本行、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存
在如下行政处罚事项:
                                   5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全行通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中国银              本行淮安支行因未审慎监
                                                   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监会淮              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
1             2017.02.20                           了处罚;同时,对全行员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安监管              况,被中国银监会淮安监管
                                                   工加强业务与合规培训,         慎经营规则的;……”。
       分局              分局处以罚款 200,000 元。
                                                   加强业务检查。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
                                                    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泗阳东吴                                   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
                                                    度;对相关系统进行优化,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完善补充客户信息;加强
2    宿迁市   2017.06.22 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制度学习,提升业务素养;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
                                                    加 强 检 查监 督 与宣 传 培
       行                处以罚款 80,000 元。                                     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训。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未达到“情节严重”情形的最低
                                                                                  罚款金额,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泗洪东吴
                                                    已补报备;加强业务辅导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账户开立信息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健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3    宿迁市   2017.07.26 未向人民银行备案,被中国
                                                    全制度,加强同业账户管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理。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
       行                处以罚款 15,000 元。
                                                                                  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
     中国人              本行控股子公司宿豫东吴     已更新证件并补报备;规
                                                                                  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民银行              村镇银行因账户开立信息     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同
                                                                                  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宿迁市   2017.07.26 未向人民银行备案,被中国   业业务治理体系;加强内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心支              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部自查,提高从业人员业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行                处以罚款 15,000 元。       务素质。
     中国银              本行泰州分行因违反审慎     认真分析经营管理工作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5             2017.09.08
     监会泰              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泰   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合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6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州监管               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20 万 规教育月活动,提升全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分局               元。                     员工合规经营意识;全面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部署整改、问责工作;完         慎经营规则的;……”。
                                                   善内控制度,优化绩效考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核指标;加强贷款基础管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理;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
                         本行南通分行因开立或撤
                                                                                  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
                         销账户未在规定的时限内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金融
                         报备,被中国人民银行南通
     中国人                                                                       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
                         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        加强对单位结算账户的开
     民银行                                                                       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
                         罚款 5,000 元;本行南通分     户审核和报备工作;完善
6    南通市   2018.01.17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行因对贴现票据真实性贸        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
     中心支                                                                       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易背景审核不严,被中国人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南通分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
                         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给
                                                                                  十七条而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予 警 告 并 处罚 款 100,000
                                                                                  形;本行南通分行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而所受罚款金
                         元。
                                                                                  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该笔行政
                                                                                  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本行赣榆支行因贴现业务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贸易背景真实性存在瑕疵,                                 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
     中国人              被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                                   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已补报备;完善系统;加
     民银行              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 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强业务培训,提高合规意
7    连云港   2018.02.05 款 90,000 元;本行赣榆支                                 ”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
                                                       识;加强监督检查,对相
     市中心              行因银行结算账户备案不                                   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
                                                       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支行              符合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                                 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给予警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告并处罚款 8,000 元。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赣榆支行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而
                                                                           7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
                                                                              赣榆支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而所受罚款金
                                                                              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该笔行政
                                                                              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中国人              本行因若干户个人银行结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民银行              算账户数据未向人民银行 已补报备;完善系统,补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
8    苏州市   2018.03.19 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被 充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 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
     中心支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 业务流程。                    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行                支行处以罚款 5,000 元。                              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事件发生后,按照“从重
                                                  从严、上追两级”的原则,
                                                  对涉及的贷款经办和管理
                                                  人员实施严肃问责,共有
                         本行宿迁洋河支行因在授 15 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中国银
                         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中未 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合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监会宿
9             2018.09.26 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被中 计经济处罚 41.6 万元;同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迁监管
                         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处 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信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
       分局
                         以罚款 45 万元。         用风险、操作风险、员工 慎经营规则的;……”。
                                                  道德风险问题,认真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开 展 风 险处 置 与问 题 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改,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防范声誉风险。
     中国银              本行因不良资产非洁净出 已纠正相关行为;对相关
10            2018.11.20
     监会苏              表,被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 资产开展清收处置工作;
                                                                         8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州银监              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元。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分局
                         本行泰州分行因存量个人
                         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备案错
                         误,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                             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
                         款 30,000 元;本行泰州分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中国人
                         行因个别个人银行结算账      已补备案,更正会计核算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
     民银行
                         户销户未备案,被中国人民    科目和账户属性;完善系 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
11   泰州市   2018.12.14
                         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给予      统和业务流程;加强业务 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中心支
                         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本   培训。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
       行
                         行泰州分行因代理国库业                             六款而所受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因违反《商业银行、
                         务会计核算科目、账户属性                           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而所受罚款金额较小;据
                         有误,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                           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 5,000
                         元。
                         本行淮安分行因办理经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国家外              项目资金收付时未对交易                                 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
                                                     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汇管理              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
                                                     加强企业尽职调查和贷后
12   局淮安   2019.10.16 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                                 业务:(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
                                                     管理;组织培训学习,加
     市中心              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                               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强自查自纠。
       支局              市中心支局处以罚款 40 万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元。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本行淮安分行因贷款业务      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中国银
                         经营不审慎,授信条件落实    责;制定整改方案,完善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保监会
13            2019.11.27 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淮    内控制度体系;强化信贷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
     淮安监
                         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    管理力度,切实做好贷款     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
     管分局
                         元;本行淮安分行因票据业    “三查”;加强合规知识培   规则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9
序    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整改措施                      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号    机关
                           务经营不审慎,办理贸易背 训;创新监督检查模式。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
                           景不真实的票据承兑和贴                                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现业务,被中国银保监会淮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40 万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
                           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     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
     中国人
                           被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     人员严肃问责。加强反洗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银行
                           心支行处以罚款 72 万元;   钱相关内控制度的学习和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
14   常州市   2019.11.28
                           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     培训,优化反洗钱系统设     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中心支
                           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   置,组织检查,强化反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相关行政
       行
                           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     钱执行力度。               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在相关处罚决定书
                           行处以罚款 24 万元。                                  中列明的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据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
                                                                                 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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