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发生了一次起火安全事故。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编号:2015-05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编号:2015-053)。
2015 年 9 月 21 日,湖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了(湖)安监管罚〔2015〕
092101 号和(湖)安监管罚〔2015〕09210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发生一
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4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00 余万元。九江天赐是事
故主要责任单位,九江天赐总经理徐三善先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
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九江天赐给予处罚 3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徐三善给予处罚 5 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九江天赐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事故发生的车间已经按照要求完成
整改,并获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通过且获准复产,复产情况良好。受
本次火灾事故影响延期投产的 1000t/a 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募投项目,目前已
经基本完成生产线设备的安装调试,待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试生产合法手续后,可
进入试生产阶段。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医疗支出赔付工作已经有序展开,公司
将按照要求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天赐材料(002709)
公司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徐三善先生进行内部问责。同时,公司还将
认真总结、吸取该次事故的教训,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更加注重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将企业内部安全责
任制落实到位,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