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15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进展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
日收到王悦先生家属送达的《通知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悦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一千万元。
前期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13日、2020
年6月30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失联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未能知悉王悦先生的其他有关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61,570,064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21.44%。
王悦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61,568,13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1.44%,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王悦先生所持本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461,570,0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1.44%,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王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累计被轮候冻结2,382,650,32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110.69%,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6.21%。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目前,王悦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案件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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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个人案件,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运行情况平稳,公
司管理层将继续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
本次关于王悦先生的判决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但鉴于王悦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股份均已被冻结以及
轮候冻结,不排除后续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后续将根据上
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的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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