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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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浙江万
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
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
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和对未来市场趋势
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
争、技术进步等情况密切相关,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
效益。若未来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
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公司销售渠道维护与建设不及预期等情况,将可能导致
本次募投项目出现实施进度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和浙江万马专用线
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6,000 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电线电缆
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同时,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高压电缆超净 XLPE 绝缘料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产
品的生产能力。尽管本次募投项目所涉的产品技术及客户渠道与现有业务均不存
在重大差异,且公司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可行性论证,但是面对新区域
的开拓和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面临一定新增产能消化压力。若本次募投
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实现预期销售,将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电线电缆与高分子材料均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报告期
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90%以上,原材料主要由铜材、聚
乙烯构成。根据iFinD数据,报告期内长江有色市场铜材现货价格波动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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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7.71万元/吨、低密度聚乙烯现货价格波动范围为0.69-1.42万元/吨,铜材、
低密度聚乙烯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
品成本及售价,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导致
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因此发
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4)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自身的发展受产
业政策影响较大。例如,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且部分产品需
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还有部分类型产品的产能新增也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等宏观
因素影响。同时,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与电力、建筑、铁路运输等基础建设领
域发展情况息息相关。若未来国家对电线电缆行业及电线电缆行业上下游的产业
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市场区域集中风险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长期快速发展,行业中企业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已形
成以浙江临安、江苏宜兴、安徽无为和珠三角东莞为代表的产业集群。由于电线
电缆产品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其运输成本较高,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
因此电线电缆行业存在区域性特征。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华东地区的收入分别
为 442,523.27 万元、642,546.38 万元、750,719.25 万元、191,375.37 万元,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7.47%、50.33%、51.16%和 62.23%。公司业务收入的区
域集中度较高,若华东市场对电线电缆的需求量快速下降或本公司在华东市场的
份额快速下降,而公司在华东地区以外的市场开拓效果或开拓速度未达预期,将
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6)资金流动性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一方
面,通常下游客户的货款回收周期较上游供应商的付款账期明显偏长,在公司电
线电缆业务的运营中,主要原材料铜、聚乙烯的采购一般采用预付款形式,在运
营周期中会占据企业大量的资金,而电缆的销售回款方面,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
型工程项目或大型国企客户,收款账期较长,使得公司电线电缆业务对资金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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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的需求;另一方面,铜材、聚乙烯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采
购对资金需求较大,且随着铜材、聚乙烯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所
需资金将相应增加。目前公司通过票据支付及债权融资可较好满足日常生产经营
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进一步增长,如果原材料价格持
续上升或者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现金流压力,可能存
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7)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分别为 268,679.49 万元、345,337.55 万元、378,388.00 万元、392,977.47
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21%、30.24%、29.96%、34.54%。公司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国企,款项回
收周期较长。虽然主要客户的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历史产生的坏账较少,但一旦
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或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偿债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作出同
意注册的决定。能否获得相关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或
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失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
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在内的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三十五名投资者,除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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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
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海控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
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海控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
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
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海控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
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
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5、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
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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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310,646,729
股(含本数)。其中,海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 25.01%,
即按照本次发行前海控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对认购股
票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若公司在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
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海控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
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号资金金额
1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 青岛电缆 165,010.00 100,000.00
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马股份、万
2 20,373.37 20,000.00
16,000 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马专缆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
3 产 4 万吨高压电缆超净 XLPE 绝缘料万马高分子 10,003.00 10,000.00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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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号资金金额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万马(上海)
4 15,268.50 15,000.00
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研究院
5 补充流动资金万马股份 25,000.00 25,000.00
合计 235,654.87 17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
划情况,详见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请
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关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声明”之“七、董事会声明及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同时,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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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 8
释义 .....................................................................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概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1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5
六、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65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70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及目的 ........................................................................ 7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82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发行方案 ................................................................................................ 8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6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7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87
第三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发行认购合同摘要 ............................ 89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89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90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 9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96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96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措施 ...................................................................................... 119
四、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规定 .......................................................... 123
五、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
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 124
六、因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情况 .......................................................... 127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129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及整合计划...................................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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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3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
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3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
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31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32
第六节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33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3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33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34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34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39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39
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4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4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14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44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人声明 .............................................................................. 145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46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47
七、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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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万马股份、上市公司、
指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万马(青岛)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
青岛电缆指
子公司
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
万马专缆指
司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
万马高分子指
公司
万马新能源指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电缆指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
万马特缆指
子公司
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
天屹通信指
司
天屹进出口指杭州万马天屹进出口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传输指浙江万马传输技术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万马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
万马聚力指
公司
越南公司指万马线缆(越南)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万马高分子材料研究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
万马(上海)研究院指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设立
湖州万马高分子指湖州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四川万马高分子指四川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清远万马新材料指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
新能源产业集团指
公司
新能源投资公司指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爱充网指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以田科技指杭州以田科技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电线电缆行业的可比
金杯电工指
公司之一
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报告期内曾
智能科技集团指
经的控股股东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电线电缆行业的
亨通光电指
可比公司之一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电线电缆行
华通线缆指
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杭电股份指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电线电缆行业的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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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一
国家电网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主要客户之一
南方电网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万马股份的主要客户之一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线缆用高分
杭州高新指
子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线缆用高
至正股份指
分子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太湖远大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线缆用高
指
分子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中超新材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线缆用高分子
指
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指
对象发行行为
海控集团、集团指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股东大会指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报告期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报告期各期末指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认监委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检总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委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
本次募集资金指
募集的资金
二、专业术语
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
光伏指
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发电形式
风电指利用风力发电机组直接将风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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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储充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等新能源产业
绝缘料指导线外围均匀而密封地包裹着的一层不导电材料
护套料指电缆的最外层,主要用于保护电缆内部的导体和绝缘层
屏蔽料指电缆中用于保护主绝缘层不被破坏的半导电复合材料
PVC 指聚氯乙烯的英文缩写,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基材之一
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基材之一,若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中聚
聚乙烯指乙烯同时指代聚乙烯(PE)、低密度聚乙烯(LDPE)和线
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
交联聚乙烯的英文缩写,该种材料被大量应用于制作电力
XLPE 指
电缆的绝缘及护套层
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聚合物助剂,用于防止聚合物
抗氧剂指
材料因氧化降解而失去强度和韧性
在塑料配混中,改善合成树脂与无机填充剂或增强材料的
交联剂指
界面性能的一种塑料添加剂
主要是针对高分子材料的阻燃设计的、赋予易燃聚合物难
阻燃剂指
燃性的功能性助剂
电线的绝缘层材料卤素物质,在燃烧的情况下,不释放含卤
低烟无卤指
气体,烟雾浓度低
通过在常规绝缘料中使用添加剂或对绝缘料自身分子结构
抗水树指
及聚合形态进行改性,达到抑制和减缓水树生长的目的
布电线指包覆绝缘层的电线,包括各种连接线、安装线
CR5 指业务规模前五名的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
每 1kg 样品 100um 以上杂质含量为 0,50um-100um 杂质含
超净级 XLPE 绝缘料指量小于 10 颗,负荷热延伸小于等于 80%;其他性能满足
GB/T18890-2014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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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Wanma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 896 号
注册资本:1,035,489,098.00 元人民币
股票简称:万马股份
股票代码:00227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时间:1996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电话:0571-63755256
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co.com
公司网站:http://www.wanmaco.cn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特种电缆、电力器
材设备、钢芯铝绞线、铜铝丝的生产、加工、销售,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金
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力线路设计及工程
施工,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1,035,489,098 股,股本结构如下:
类别数量(股) 比例(%)
1-1-1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88,437 0.02%
高管锁定股 188,437 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5,300,661 99.98%
三、总股本 1,035,489,098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035,489,098 股,发行人前十
大股东持股情况参见下表:
持有有
限售条
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件的股
号 (%) (股)
份数量
(股)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
1 国有法人 25.01% 258,975,823 -
司
2 陆珍玉境内自然人 5.00% 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