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彬科技受到宁波海关的行政处罚(甬关慈缉告[2018]0006号)
1、2018年5月,因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间,公司漏缴海关关税17.2万元,被宁波海关给予行政处罚,罚款8.6万元。
(1)发行人违规情况及整改情况
根据2018年5月9日宁波海关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甬关慈缉告[2018]0006号),发行人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间,委托宁波优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阅读灯、初级形状的聚丙烯等货物56票,合计申报价格折合人民币合计FOB13,104,728.17元,合计申报运费人民币736,261.43元。经海关稽查发现,发行人向海关申报过程中漏报上述56票货物国外运杂费共计人民币632,275.52元,漏缴税款172,149.18元。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宁波海关对发行人作出罚款86,000元的决定。宁波海关处以行政处罚后,发行人积极落实主管部门要求,按相应要求进行整改,自上述事件后,未再发生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