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北京市怀柔区消防支队向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怀公(消)行罚决字[2019]第0089号),因公司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梦想家园锅炉房项目的地下室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公司罚款10,000元。公司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罚款10,000元属于该条规定的罚款额度的最低标准;根据《北京市消防管理行政处罚处罚裁量基准》,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即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一般。综上,公司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