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将台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买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02-02
长春金房热力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的控股子公司长春金房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属期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于2018年11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接受处罚200元并进行了补充申报。鉴于上述税务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发行人在受到处罚后已足额缴纳罚款,并立即整改,加强管理。因此,长春金房上述税务行政处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影响较小,不构成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