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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000676)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6-06-02 45912.13 1214.99 11.58 68.67 0.17
2026-06-01 45594.46 1243.34 13.23 80.31 0.25
2026-05-29 45866.31 942.82 13.91 80.12 1.48
2026-05-28 46227.17 1474.72 17.91 104.42 0.33
2026-05-27 46452.35 1372.88 20.05 116.89 1.39
2026-05-26 47553.90 1850.29 21.97 134.24 5.22
2026-05-25 48266.28 2231.73 39.43 241.71 28.09
2026-05-22 50826.97 801.67 11.36 77.36 0
2026-05-21 52109.97 1369.43 11.40 77.52 0.01
2026-05-20 51945.66 1362.92 11.54 80.90 0.15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6-03-31 1 其他 4 32527.38 25.835
2 基金 1 665.84 0.529
2025-12-31 1 其他 4 32278.58 25.638
2 基金 35 2813.61 2.235
2025-09-30 1 其他 4 33022.37 26.114
2 基金 3 1900.00 1.503
2025-06-30 1 其他 4 32457.46 25.668
2 基金 48 2940.42 2.325
2025-03-31 1 其他 4 32132.73 25.411
2 基金 4 1593.41 1.260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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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1025 6.54 6.54 0 35.00 228.9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22 5.39 6.11 -11.78 37.20 200.51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嘴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22 5.39 6.11 -11.78 37.50 202.13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22 5.39 6.11 -11.78 40.00 215.6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雍和宫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22 5.39 6.11 -11.78 100.00 539.0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解放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21 5.44 5.99 -9.18 100.00 544.0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6-05-22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智度股份: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陆宏达,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3-02-06 处罚类型 公开谴责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智度股份:关于对杨方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杨方
公告日期 2022-11-15 处罚类型 公开谴责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杨方

智度股份: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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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6-05-22

处罚对象:

陆宏达,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6〕657 号
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
路 56 之三 404 室;
陆宏达,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6〕71 号)查明的事实,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第1页
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出售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披露,
并对交易中涉及的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 2020
年出售子公司的公告披露不完整、2020 年至 2023 年年报对相关
股权回购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准确,导致 2020 年至 2023 年年报数
据披露不准确。该事项下,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7 月,公司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 5106 万元,公司未如实进行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0.2.3 条第一款、第 10.2.4 条,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一款,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4.1.3 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
第 4.3.5 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4.3.5 条,对公司上
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以及《股票上市规
第2页
则(202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
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宏达给予通报批
评的处分。
对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
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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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关于对杨方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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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3-02-06

处罚对象:

杨方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 64 号
关于对杨方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杨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
经查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 或
“公司” )原股东杨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 年 7 月 4 日,智度股份披露《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提示性公告》,其中杨方承诺持有的 31,551,000 股限售股在完成
解禁手续并自 2022 年 7 月 6 日上市流通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19 日, 杨方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
方式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31,551,000 股,交易金额 184,183,760
元。杨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3.4.1 条、第 7.7.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四十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
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杨方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杨方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
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
请应当统一由智度股份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
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0755-8866 8240)。
对于杨方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
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2 月 6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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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11-15

处罚对象:

杨方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杨方:
经查明,你在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期间,存在涉嫌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7.7.5条的行为。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所拟对你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告知拟作出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到本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上述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本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对前述拟作出的纪律处分有异议,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所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规定,你还可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并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等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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