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特 力A(000025)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3-27 12732.80 276.59 8.78 128.03 1.38
2024-03-26 12663.38 269.80 9.21 139.28 0.93
2024-03-25 12672.13 259.51 9.88 149.80 1.52
2024-03-22 12955.58 793.49 8.66 133.91 0.66
2024-03-21 13750.73 790.25 9.08 144.58 1.76
2024-03-20 13659.71 412.74 8.96 142.85 1.05
2024-03-19 13811.03 468.27 9.38 149.91 0.86
2024-03-18 14078.51 721.00 11.24 181.21 0.85
2024-03-15 14076.71 656.66 11.47 182.97 0.63
2024-03-14 14197.42 1113.26 13.34 211.42 1.58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3-12-31 1 其他 4 23539.14 59.930
2 基金 2 154.39 0.393
3 券商 1 104.45 0.266
2023-09-30 1 其他 7 23257.15 59.212
2 基金 1 134.49 0.342
2023-06-30 1 其他 6 23196.30 59.057
2 基金 15 382.77 0.975
3 上市公司 1 205.02 0.522
2023-03-31 1 其他 5 24140.96 61.462
2 基金 1 103.22 0.263
3 上市公司 1 88.91 0.226
2022-12-31 1 其他 7 24470.20 62.300
2 基金 12 278.78 0.710
3 上市公司 1 90.25 0.230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07-27 16.97 16.97 0 21.18 359.42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023-07-12 16.51 18.06 -8.58 13.00 214.63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卖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路证券营业部

2023-07-11 16.34 17.78 -8.10 30.00 490.20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免税商务大厦证券营业部

卖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分公司

2023-07-04 17.07 18.64 -8.42 50.00 853.50

买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互联网分公司

卖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路证券营业部

2023-07-03 16.99 18.35 -7.41 40.00 679.60

买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互联网分公司

卖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路证券营业部

2023-06-28 16.41 18.16 -9.64 50.00 820.50

买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路证券营业部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18-01-11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朱彬)
发文单位 中国证监会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朱彬
公告日期 2017-06-05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留胜)
发文单位 中国证监会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徐留胜
公告日期 2015-12-21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丁辉,吕航,杨剑平,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朱彬)

x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01-11

处罚对象:

朱彬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朱彬) 
〔2018〕3号
 
当事人:朱彬,男,职业投资者,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朱彬操纵“特力A”股价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当事人朱彬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朱彬实际控制并使用的账户
“朱彬”“朱某宏”和“林某丽”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由朱彬实际控制并使用。其中朱某宏、林某丽是朱彬的父母,账户组内的资金主要为朱彬所有。账户组所使用的交易终端在中泰证券宁波江东北路营业部大户室,与账户组交易资料核对一致,并由朱彬予以确认。
二、朱彬交易“特力A”情况
2015年9月14日,朱彬在交易“特力A”过程中,通过大额封单致股价涨停,后连续、大额以涨停价申报买入,强化涨停趋势,又以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方式,导致“特力A”的委托量数据失真,误导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2015年9月14日10:24,账户组在前一刻成交价为23.41元的情况下,以涨停价23.45元申买“特力A”2笔共1,500,000股,全部成交。申买量占同向同档位市场申报总量比重的100%,是申报前一刻1档申买量800股的1,875倍,是申报前一刻1至5档申买量4,100股的365.85倍。
当日10:51至11:18,账户组以涨停价申买5笔共3,000,000股,其中成交80,965股,其余申买在11:18至11:20期间全部撤单。11:23:33,账户组以涨停价23.45元申买1笔500,000股,9秒后全部撤单。13:40:33,账户组以涨停价23.45元申买1笔300,000股,4秒后全部撤单。13:45:50,账户组以涨停价23.45元申买1笔200,000股,于13:49:24全部撤单。13:52:28,账户组以涨停价23.45元申买1笔300,000股,成交43,900股,其余申买于13:59:12撤单。账户组上述9笔申买合计4,300,000股,8笔撤单合计4,175,135股,撤单比例为97.10%,其中有6笔撤单率为100%,另2笔撤单率为94.75%、85.37%(撤单时正在成交);申买、撤单间隔最短时间为4秒;11:23开始,账户组在之前申买全部撤单的情况下,4次申买又撤单,放弃时间优先性,以降低成交可能性。
9月15日9:32至9:36,账户组在24.35至25.49元的价格区间内申卖“特力A”9笔共254,865股,全部成交,获利335,271.24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资料、电脑硬件信息、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朱彬2015年9月14日利用资金优势将股价封至涨停,后连续、大额以涨停价申报买入,强化涨停趋势,又虚假申报,影响“特力A”价格和交易量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朱彬违法所得335,271.24元,并处以1,005,813.72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1月11日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留胜)

x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06-05

处罚对象:

徐留胜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留胜) 
〔2017〕69号
 
当事人:徐留胜,男,1968年12月出生,住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徐留胜操纵股价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徐留胜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不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徐留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天瑞仪器”等33只股票
201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徐留胜”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等手法在24个交易日36次交易“天瑞仪器”“科士达”等33只股票。
在36次交易中,“徐留胜”账户涨停价买入委托量占期间市场全部买入委托量之比均超过50%,最低为50.66%,最高为96.22%,平均为72.11%;“徐留胜”账户买入成交量占期间市场买成交量之比均超过50%,最低为61.62%,最高为100%,平均为93.45%;“徐留胜”账户涨停价封单占市场涨停价封单(收盘时刻)之比均超过50%,最低为51.73%,最高为98.83%,平均为78.07%。
在36次大额申报封涨停后,“徐留胜”账户于次日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后,操纵“天瑞仪器”盈利248,046.74元,操纵“科士达”盈利471,972.57元,操纵“阳光电源”盈利983,738.44元,操纵“平潭发展”盈利-2,089,508.59元,操纵“星期六”盈利69,791.56元,操纵“四维图新”3次共盈利3,759,558.2元,操纵“天茂集团”盈利-340,909.49元,操纵“西王食品”盈利643,021.57元,操纵“广田股份”盈利1,002,990.82元,操纵“利德曼”第1次盈利622,440.17元,第2次盈利-544,467.98元,操纵“汇川技术”盈利3,167,065.84元,操纵“川大智胜”盈利1,860,262.55元,操纵“三泰控股”盈利1,728,431.06元,操纵“莱茵生物”盈利714,515.88元,操纵“雅百特”盈利1,002,759.56元,操纵“大亚科技”盈利-1,641,085.93元,操纵“荣信股份”盈利583,365.63元,操纵“神火股份”盈利3,639,348.52元,操纵“特力A”盈利-1,694,277.09元,操纵“首钢股份”盈利-232,891.46元,操纵“东方网力”盈利-15,650.67元,操纵“津膜科技”盈利-888,732.45元,操纵“万邦达”盈利3,504,711.87元,操纵“新文化”盈利-1,199,738.77元,操纵“雷柏科技”盈利688,619.25元,操纵“西山煤电”盈利2,150,798.29元,操纵“安凯客车”盈利101,442.00元,操纵“新开源”盈利1,061,817.52元,操纵“御银股份”盈利1,514,209.99元,操纵“中海科技”盈利-2,763,615.02元,操纵“吉电股份”盈利2,810,317.40元,操纵“安居宝”盈利289,042.97元,操纵“中金岭南”盈利-171,775.65元。
二、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连续交易、拉抬股价等手法操纵“四维图新”等4只股票
徐留胜在2015年8月13日、10月16日、10月26日尾市阶段,连续大额买入“四维图新”“二三四五”和“台海股份”等3只股票。徐留胜本人账户申买量占期间市场申买量之比均超过50%,最低为60.30%,最高为74.87%,平均为67.96%。买入成交量占期间市场买入成交量之比均超过50%,最低为62.73%,最高为82.48%,平均为73.89%。
徐留胜具有拉抬股价的行为。徐留胜本人账户每一笔委托价格较其前一笔成交价提高幅度的平均值最低为0.24%、最高为0.83%、平均为0.51%。除交易“台海核电”的1笔申报档位为第2档,其余委托均为第1档。
徐留胜的行为影响了股票价格。涉案股票T日收盘价较操纵时段前一笔成交价上涨幅度最小为3.22%,最大为5.29%,平均为4.27%;T+1日开盘价较操纵时段前一笔成交价上涨幅度最小为0.26%,最大为4.28%,平均为3.03%。
在扣除交易税费后,操纵“四维图新”盈利-244,773.74元,操纵“二三四五”盈利4,252,014.36元,操纵“台海核电”盈利-1,920,474.50元。
2015年1月19日徐留胜连续6笔大量买入“精艺股份”850,000股,成交499,500股,成交金额4,978,489.16元,其申买量占市场同期申买量,成交量占市场同期成交量的比例均高于60%。徐留胜具有拉抬股价的行为。其每笔委托价格较委托前成交价格平均提高0.87%。徐留胜的行为影响了“精艺股份”价格。徐留胜操作后,该股上涨了5.32%。徐留胜本人账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的比例为62.29%,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67.88%,买入撤单量占市场撤单量的比例为60.41%,买入撤单量占其自身申买量的41.24%;账户每笔委托量占申买前买五总量之比平均为80.89%,占委托前卖五总量之比平均为590.02%;账户每笔委托价格较委托前成交价格平均提高0.87%,较委托前买一档委托价格平均提高0.92%,较委托前卖一档委托价格平均提高0.80%,每笔委托档位均为第1档。
当日10:16:42,徐留胜以涨停价10.15元申报卖出“精艺股份”299,091股,成交299,091股,卖出金额为3,035,773.65元,盈利146,743.02元(扣除交易税费)。
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书面说明、电脑截屏、账户开户资料、交易流水、资金流水、交易下单MAC地址、证券交易所统计数据、万得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徐留胜违法所得37,017,025.78元,并处以74,034,051.56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6月5日

关于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15-12-21

处罚对象:

丁辉,吕航,杨剑平,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 
吕航,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秘; 
丁辉,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杨剑平,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经查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力A”)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7月20日,特力A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给特力A下发了《特发集团关于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福利补贴管理的通知》,要求特力A自2016年4月起停发所有退休人员福利补贴。特力A于2015年8月6日召开总经理第七次办公例会,决定自2016年4月起停发退休人员福利补贴,并于2015年9月冲减了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账面计提余额,冲回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及期间费用972万元,致使利润总额增加9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849万元。该事项产生的损益占特力A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1034万元的82%,占2014年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415.75万元的204%。但特力A迟至2015年10月14日才在三季度业绩预告中首次披露该事项。
本所认为,特力A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1条和第11.11.4条第(十四)项的规定,特力A董事长兼董秘吕航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特力A董事兼总经理丁辉、董事兼财务总监杨剑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特力A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秘吕航、董事兼总经理丁辉、董事兼财务总监杨剑平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12月21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3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