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交通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零部件及其总成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整机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电子配件组装(限分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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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了2190869.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9.82%
采购了0.0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
销售了3901267.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6.27%
销售了1955710.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8.81%
销售了3436827.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