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互联网游戏出版、手机游戏出版;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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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地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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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了65794.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9.98%
采购了26929.3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9.85%
销售了79261.2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5.97%
采购了22288.1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1.18%
销售了108787.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5.56%
采购了24800.7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2.20%
销售了130903.2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4.34%
采购了34586.8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