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计算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行业分
按产品分
按地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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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了39879.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1.18%
采购了13365.8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4.36%
销售了48729.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3.69%
采购了13917.5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7.65%
销售了47891.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3.65%
采购了13166.9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3.70%
销售了53257.1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8.73%
采购了10378.2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3.78%